工程分包相关规定(源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
1. 建筑主体结构不能分包,关键性工作不能分包他人;
2. 不能全部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
3. 不能肢解后,全部转包他人;
4. 不允许分包后再分包;
5. 分包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6. 需甲方(招标人)同意;
7. 国投资金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的,应进行招标;
8. 总承包服务费按分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进行收费计算;
9. 违反相关规定,按照总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进行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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