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一、安全指挥中心
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我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安全指挥中心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督查、检查的职责。 二、生产队组
1.生产队组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执行实施。 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资料,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器材。 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6.科室、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7.队组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队组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按班组建设培训计划执行,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8.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技术科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9.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
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10.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监测监控装置,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1.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