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安装
16.5.1 跑偏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跑偏保护装置应成对使用,且距离机头、机尾10m~15m处应各安装1组,当带式输送机有坡度变化时,应在变坡位置安装1组,简易胶带跑偏保护可在机头安装1组。
2 跑偏保护应用专用托架固定在带式输送机大架或纵梁上。
【条文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
16.5.2 煤位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部带式输送机顺直搭接时,煤位传感器应在卸载滚筒前方吊挂。
2 传感器触头水平位置应在落煤点的正上方,距下部胶带带面最高点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且吊挂高度不应高于卸载滚筒下沿。
3 两部带式输送机倾斜或垂直搭接时,煤位传感器可安装在卸载滚筒一侧,传感器触头位置不得高于卸载滚筒下沿,水平位置距卸载滚筒外沿不应大于200mm。
4 胶带与煤仓直接搭接时,在煤仓满仓位置应安装1个煤位传感器。
5 采用矿车或其他方式转载的地点,应以矿车装满或接煤设施局部满载为基准点,传感器触头距基准点应为200mm~300mm。
6 控制线应自巷道顶板垂直引下,传感器触头应垂直吊挂,并应可靠固定,不得随风摆动。
7 带式输送机机头安装有除铁器或其他设施,影响传感器安装时,应加工专用托架安装。
【条文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
16.5.3 沿线急停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带式输送机集控装置的胶带,应按不大于200m安设载波电话和急停开关。
2 沿线急停装置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0m,应自机头起安装至机尾。
3 采用急停按钮实现功能时,急停按钮应安装固定在带式输送机行人侧巷帮上,高度距底板不应低于1.5m,上板应编号管理并注明用途。
【条文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
16.5.4 防撕裂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下规定:
1 主运带式输送机应在胶带落煤点下方,向机头方向10m~15m位置应安装防撕裂保护。
2 防撕裂保护应安装在输送机上、下层胶带之间,安装时应加工标准托架,应固定在输送机纵梁上,且靠上层胶带方向。
【条文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
16.5.5 超温自动洒水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电偶感应式传感器应固定在主传动滚筒轴承座上。
2 采用红外传感器时,传感器发射孔应正对主传动滚筒轴承端盖,传感器与主传动滚筒距离应为300mm~500mm。
3 有2套驱动装置时,传感器应安装在距离卸载滚筒较远处的主传动滚筒轴承端盖上。
【条文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
16.5.6 烟雾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在带式输送机机头驱动滚筒下风侧10m~15m处的输送机正上方,应垂直吊挂,距顶板不应大于300mm。
2 当带式输送机为多级滚筒驱动时,应以靠近机头处滚筒为准。
【条文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
16.5.7 速度保护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在带式输送机回程带上面。
2 固定带式输送机应安装在机头卸载滚筒与驱动滚筒之间。
3 当两驱动滚筒距离较远时,可安在两驱动滚筒之间。
4 其他地点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安装在回程带距离机头较近处。
5 简易带式输送机速度保护应设在改向滚筒侧面,与滚筒侧面距离不应超过50mm。 6 速度保护装置安装时,传感器应采用标准托架固定在带式输送机头大架上,不得用铁丝或其他物品捆扎固定。
【条文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
16.5.8 摄像仪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在胶带输送机机头卸载滚筒斜前上方。
2 应使用托架固定在巷道顶板或巷帮位置,安装高度应以能监控到机车运行为准,并不得影响行人行车。
【条文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作出的规定。
16.6 供电监控系统安装
16.6.1 遥测量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的测量应接在互感器低压侧。 2 开关(柜)内应接线规范,应用扎线带固定。
【条文说明】 随着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产品规格型号较多,监控的内容要求不一,本节根据煤矿长用的的供电监控系统,结合产品制造水平编制,能够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16.6.2 遥信量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断路器、刀开关位置、保护自动装置动作信号的测量应接在负荷侧。 2 开关(柜)内应接线规范。
【条文说明】 随着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产品规格型号较多,监控的内容要求不一,本节根据煤矿长用的的供电监控系统,结合产品制造水平编制,能够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16.6.3 矿用供电监控系统除常规的电力自动化功能外,应同时集成电力设备在线监测
的系统、工业视频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
【条文说明】 随着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产品规格型号较多,监控的内容要求不一,本节根据煤矿长用的的供电监控系统,结合产品制造水平编制,能够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16.6.4 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远程控制、远程设定、统计分析、数据查询、模拟显示、故障报警、安全监测、控制操作、电压无功控制、防误操作联锁、事件记录、事故追忆和事故反演、统计制表事故画面的自动推出、系统自诊断、多系统联动等功能;应能够实现供电系统电力参数和状态的在线连续监测控制、统计分析,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保护,事故监测预防、事前报警、事故快速恢复处理功能。
【条文说明】 随着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产品规格型号较多,监控的内容要求不一,本节根据煤矿长用的的供电监控系统,结合产品制造水平编制,能够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16.6.5 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 自动化程度高,设备的启动、停止均可通过控制系统自动或软件操作完成。 2 防止误操作功能,通过硬件和软件措施,能有效防止各种误操作。
3 系统开放性高,该系统能兼容多种系统的通信规约、多项协议网关可实现自定义通信协议的转换。
4 运行可靠性高,能有效实时监测设备运转情况,定时限进行故障保护,具有较强的故障自诊断功能。
5 具有声光报警功能,并存储。
【条文说明】 随着煤矿供电监控系统产品规格型号较多,监控的内容要求不一,本节根据煤矿长用的的供电监控系统,结合产品制造水平编制,能够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