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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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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计。

一、 工程名称: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宅楼,车库、北院砼梗化、滨河路围墙工程。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工期。三、 承包范围:依照所有工程泥工、木工、钢筋工、车库现有临时房的搬迁在内,包括所有械的修理及临用电等,何杂工,施工现场清洁、干净。四、 工期:从2003共计 天,每延误一天罚款五、 安全:乙方要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安全进行施工,如发生任何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电工呈名,上岗证。

六、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为优良,验收标准以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核定为准,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要负责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经济损失。

七、 工程价格:所有车库的泥工、木工、钢筋工、北院砼硬化工程,共计人币壹万参仟陆佰元整(¥

5月至2003 元。

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 不产生任 月 日交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并承担一切元),滨河路围

年年13600墙,每延长米30元。

八、 付款办法:按乙方所做工程的50%预借工资,交工验收后附5%的质保镏金外,一年内付清。

九、 其它事项:

⑴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和有关人员检查指导。 ⑵乙方要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不准大材小用,否则要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⑶乙方做好成品、半成品的养护工作,施工中不准有隔夜砂浆,材料堆放整齐、卫生清洁、干净。

⑷开工乙方一次性领取主要(含各种架材、模具)工具完工后,交库时必须保持完整有效。损失、丢失照价赔偿。

⑸工地呸有别人偷盗破坏工具、设备等行为,如发现按价加倍赔偿。

⑹乙方必须将当天卸下听架材设备、扣件运到指定地点。 ⑺乙方如中途不做,所做工程量的50%结算。

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完工后失效。

承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项目:

二、 工程价格: 三、 工期:从2003年 月 日至2003年 月 日交工,共计 天,延期,甲方拒付乙方一切工程款。

四、 安全:乙方要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安全进行施工,如发生任何工伤事故(包括材料运输),甲方概不负责,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验收标准以甲、乙双方协议为准,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要负责由此而引发的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以上条款由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完工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00三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神木县市政管理所

乙方:水龙村四户村民(杜永田、杜永智、孙丹贵、贺耀虎)

为了保证水龙路南武装部道路施工的顺利进行,市政管理所与水龙村四户村民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水泥道路由北向南,总长190米。包括设计中的500#水泥下水管一条,总长190米。

二、为了解决四户村民院内的排水问题,将四户村民的排水接入总管道内,巷道水泥排水管为30cm,每户接管总长为4米,并含有落雨井一座(包括井盖)。

三、路面标高:以纬一路水泥路面下沿36Cm为路基0点高程,并顺沿至杜永智大门水泥平台地面为0点高程,全长190米路基坡比为0.2%,水泥路面标高在0点高程上高2-30Cm,。

四、工程质量:道路施工必须以双方协议条款为依据,路基标高必须以0点高程为标准,验收标准以甲、乙双方协议为准。

五、 协议一经双方签订必须认真履行,如任何一方违背协议中的某项条款,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完工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二00三年 月 日

购 煤 协 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神木县西沟盛源焦化厂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内容:供 吨。二、价格:每吨价格为人民币三、付款:四、质量要求:甲方必须保证煤质:

五、日期:本合同在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甲方:

乙方:神木县西沟盛源焦化厂

选块煤供于乙方,

元。

年 月 日起 年 月

(签章) (签章) 年 月 (月) 日止。

甲方愿将规格每日。 日房屋出租协议

出租方:神木县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房屋租赁范围:甲方为办公楼一层靠西两套(四间)门市,附带院内靠西两间休息房。

二、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商定,叁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

三、租凭期限:一年:即从二00三年九月二十日至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四、租金支付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年房租,逾期不付每超一日,甲方将向乙方收取租金数额2‰的滞纳金,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转租。

五、其它费用:水、暖、电费用由乙方自负,水费每月40元;采暖费按租赁面积摊取;电费由乙方负责安装电表,每走十度加三度损耗,电费足额交付。

六、其它事宜: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管理,爱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坏酌情赔偿,若故意损坏则加倍赔偿;必须经常打扫所属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乙方提出在其所租范围进行装修,费用乙方负责,租赁期满后,乙方对其所装修实施不得进行搬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贰仟元(¥2000

元)的房屋租赁押金,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能履行合同的所有事项,押金如数退还。

七、发生重大事件调整,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进行搬迁。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甲方:法人代表 (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 (签章)

神木县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三年 月 日

承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金杉。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工期。 三、承包范围

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涉及本工程所有泥工工程及木做工程,修筑临时设施的相关工程。包括土建产生的装卸费用,不产生任何杂工。施工场地按文明工地要求。

四、工期

乙方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如延误工期,乙方要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更换乙方或给乙方增派人员,所支费用全部在乙方承包费内扣除。每延误一天罚款300元。

五、安全

乙方要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发生任何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上岗证。

六、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验收标准以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核定为准。

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要负责由此引发的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更换乙方,也有权给乙方增加工人和工种技术力量,所开支费用在乙方承包费内扣除,换工队,甲方将按乙方所做工程量的50%七、工程价格

木工按实际平米计算,工程验收为优良,每平米程验收为合格,每平米 元。

八、付款办法

按照乙方当月出勤人预借工资,交工验收后除步付清。工程保修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九、其它事项

(1)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质检人员和其他有关单位人员的检查指导。

(2)乙方要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不准大材小用,否则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要切实做好成品、半成品的养护工作,乙方保证本工种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卫生、清洁、堆放整齐。(4)乙方在操作技术出现问题,如需返工,乙方自理,并赔偿一切材料损失。

如更

元;工质保金外逐与乙方结算。10%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发现一次不戴罚款20元,三次以上清理出场。

严禁卷扬机上下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与其它工种要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故意难,如出现此情节一次双方各罚款100元。

(7)工地不得有偷盗材料和破坏设施等行为,如发现按价加倍赔偿,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8)所雇用工人必须三证齐全,否则后果自负。 (9)如乙方中途不做,按所实做工程量的50%结算。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完工后失效,未尽事宜,可在施工过程中补充条款予以完善。

甲方: 乙方:

时间:二00三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畔小区第八排住宅楼。 2、工程地点:河畔村麟州南路东侧。

3、工程内容:住宅楼工程的设计图纸及甲、乙双方协商规定的施工内容。1土方工程、2基础工程、3主体工程、4屋面工程、(屋面做保温洞)5装饰工程(包括内墙抹灰、外墙抹灰、地下室外墙作防潮处理、门面瓷砖、外墙涂料(按神木小区要求统一装修)、6基础开挖后压路机碾压,地下室以院水平台上为1.6m,以下1.2 m,7楼地面工程(只做垫层)、8在每四间房前、后墙均增设构造柱,基础、二屋顶部加圈梁、9甲方须变更在不增加工程量的费用不变,如工程量增加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建设面积:每间3.5m×10. 5m×3层=110.25m2×实际间数(面积计算方法以3.5m×10. 5m×3层=110.25m2为一间,挑檐、

阳台及其它凸出部位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二、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工期。 三、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及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2、协调好施工单位与村内的关系,以保证顺利施工。 3、税务由甲方负责,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水、暖、电包工不包料。

四、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日

五、工程质量标准:优良(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验收)。

六、合同价款:每二间为一套(地下室、一、二层共六间) 每套价款为 元。

七、工程款支付:

1、开工10日后,付工程款的20%。 2、地下室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款的15%。 3、一层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款的15%。

4、二层完工后,付工程款的15%。 5、屋面内外粉刷完工后付工程款的15%。 6、交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15%。 7、余款在保修期满后付清。

乙方对甲方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三天付款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月利息的1%结算。

八、质量检验与验收

1、该工程为质检工程,检验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双方若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县质检站鉴定,所需费用及因些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砼工程中不得出现蜂窝、麻面、漏筋、漏震现象,标高及平整度不得超过10 mm,砼标号不得低于C20。(所有现浇砼达到清水模要求,水泥要求用青石水泥一种)。

4、砌砖工程的平整度和垂直度不得大于5mm。施工时浆标号基础不低于M10,±0.00以上不低于M7.5。施工时应严格按配合比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5、所有材料的进场均要经过甲方的认可符合设计标准后才能使用,钢材要经质监站试拉试压后才能使用。钢筋绑扎好后要经甲

方验收后方可进行砼施工。

6、乙方要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和其它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甲方如果发现乙方工程用料及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衣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十、违约

1、因乙方施工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及分部工程,不达标又没有返工时,扣除工程总造价的5%;

2、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由违约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推后一天扣乙方工程款200元;

4、乙方未按以上协议执行者,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协议,所做工程量计价方式以实际面积合同价结算。

十一、保修: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屋面防水工程为叁年,属于保修范围的内容和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保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鉴字后生效,完工后失效,未尽事宜可在施工过程中补充条款予以完善。

甲方: 乙方:

时 间: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陕西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保证、保量、保证安全、顺利按期完成神木县锦惠园住宅小区1楼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和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神木县锦惠园住宅小区1楼 2、工程地点:神木县第四中学西侧

3、工程内容:1#楼一层为车库,二—六层为住宅砖混结构,建筑面积8450.04平方米;(以施工图纸为准)以实结算。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1、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工期,一次包定。

2、承包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地基与基

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由甲方发包乙方负责全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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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工程技术管理全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办

公用品、生活费用、技术资料。技术员工资等费用。技术员年薪工资大写 (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按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工期执行)

2、根据本工程的开工日期要求,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合同价款:

1、依据: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工程造价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验收)。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按建设单位的付款进度支付,预付款的支付按甲方预订钢

材款40万元供应钢材。其余工程款按建设单位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保修款按建设单位的保修条例执行)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变更,均以设计院变更通知单为准,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应按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施工,口头变更、或擅自变更甲方不予承认,若乙方施工,责任乙方自负。

第:施工安全

1、 现场安全达标率为100%,确保无事故发生。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伤亡事故均由乙方

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 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必须签

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质量检验与验收

1、该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执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上道工序未完成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十条:双方责任

1、发包方:

1)在开工前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解决施工项目的工程材料进场质量及工程质量、技

术工作。

3)核定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建设单位合同规定日期与

承包方做好工程决算工作。

5)负责解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对承

包方进行处罚和解除合同。

2、承包方: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政

府的有关法律法规。

2)乙方必须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甲方指定的工

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累计二周未完成进度计划,甲方给予警告,若因乙方原因累计三周未完成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政

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正常监督检查工作应积极配合,不允许有顶撞等不文明行为发生。该工程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神木县质检站。

4)乙方必须对进场材料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的材料和机械

设备不准进入工地,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罚款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一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开工之前必须向甲方提供专职管理人员,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格证、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保体系、专职安全员、电工等资料。

6)乙方必须办理职工的暂住证(费用、罚款等费用由

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以及技术交底进

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8)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区内的安全达标和文明安全管理

工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及分部工程,不达标又没有返工时,扣除工程总造价的5%;

2、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由违约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推后一天扣乙方工程款 元; 4、乙方未按以上协议执行者,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协议,所做工程量计价方式以实际面积合同价结算。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的其他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合同案例》规定执行。

1、本合同正本 份,副本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发包方报公司备案及资料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3、合同签定后承、发包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补充条款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时间:

甲 方: 乙 方:

时 间: 年 月 日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发包单位:神木县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路桥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履行建设程序、明确双方责、权、利,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燕家塔煤碳转运站站台胸墙砌石和砼工程,签订如下合同,以便

双方共同信守。

一、基本条款:

1、本合同单价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工序的人工费、机械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临时占地租金、青苗补偿、服务费、各种管理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等所有的费用。

2、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延米数为准。3、合同单价为240.00元/ m。

4、付款情况:根据业主付款情况按比例付给乙方。 二、其它条款:

1、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而且对工地、工棚、住宅以及工程材料安全经常进行检查,保证道路畅通,注意过往车辆,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出现大小工伤及伤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不论任何原因乙方中途退出不干时,甲方只能以完成工程量的30%予以结算。

4、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必须按甲方及业主规定的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5、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机械必须全部到位,否则视为

弃权施工。

6、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技术、质检人员指挥,如不听甲方的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清除出场。

甲方: 乙方:

2003年 月 日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发包单位:神木县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路桥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履行建设程序、明确双方责、权、利,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燕家塔煤碳转运站站台胸墙砌石和砼工程,签订如下合同,以便

双方共同信守。

一、基本条款:

1、本合同单价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工序的人工费、机械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临时占地租金、青苗补偿、服务费、各种管理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等所有的费用。

2、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延米数为准。3、合同单价为240.00元/ m。

4、付款情况:根据业主付款情况按比例付给乙方。 二、其它条款:

1、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而且对工地、工棚、住宅以及工程材料安全经常进行检查,保证道路畅通,注意过往车辆,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出现大小工伤及伤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不论任何原因乙方中途退出不干时,甲方只能以完成工程量的30%予以结算。

4、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必须按甲方及业主规定的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5、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机械必须全部到位,否则视为

弃权施工。

6、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技术、质检人员指挥,如不听甲方的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清除出场。

甲方: 乙方:

2003年 月 日

商住楼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房屋座落位臵。

甲方修建房屋用地为自有土地,位于滨河路中段东侧,酒厂南侧,公司办公楼西侧,土地使用证为 。

房屋占地面积 m。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住房,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砖混结构,建筑层数为三层。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商住楼一套,建筑面积为 m2。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所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住楼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管理部门核定。

第三条:价格

按销售建筑面积计算,该商住楼单位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元。

第四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按以下时间如数将房价款当面交付。

1、在签订购房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价款的 %,计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元。

2、剩余 %待办理房产权证时全部付清,共 计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元。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接收商住楼之日起,一年内在房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住楼移交后,由乙方自行进行物业管理。

第七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商住楼的整体结构和

2

用途。

第: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否则违约方将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见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助 学 就 业 抚 助

甲 方:神木县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军 乙 方:

为了帮助困难学生进入高等学府继续深造,也为了给企业培养后备人才,甲方现自愿资助乙方完成学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以 分成绩被学录取),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如下事宜: 日

年 大

(签章)(签章) 月 协 议 (乙方已在一、 资助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 资助费用范围:

甲方每年资助乙方学费 元(¥ 元)整,其它费用自理。

三、 出资方式:

甲方每学年开学前,向乙方支付学费。 四、 毕业走向及工作期限:

乙方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处工作 年,工作期间享受待遇,期满双方可互相选择,不再受合同约束。

五、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若乙方出现

下列情况,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⑴、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毕业;

⑵、乙方因违反校规被除名或勒令退学; ⑶、乙方肄业;

⑷、乙方不思进取,成绩一直不佳; ⑸、乙方毕业后未按约定到甲方处工作。 2、甲方须按期、按时向乙方支付学费。

3、 甲方除第一项所列情形外不得中途无故终止合同。 4、 甲方须在乙方假期为其规定提供实习条件。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从甲方处按期、按时获得资助。

2、 乙方毕业后在甲方处工作期间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3、 乙方在校期间须认真学习、积极进取。

4、 乙方在假期须到甲方处实习。

5、 乙方毕业后须无条件到甲方处工作至合同期限满。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若出现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所列之一情形,甲方解除协议,乙方除如数退还甲方资助的学费外,还须承担所资助学费两倍的违约金,乙方若无力偿还,注:乙方毕业后在甲方工作未满行,满 年不到 年,以退还助学金,处壹倍助学金处罚。2、 本协议期限之内,力资助时,可单方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3、 甲方若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无故终止协议,学期的全部学费。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若因本协议而产生纠纷,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起诉。九、本协议有效期限从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到甲方处工作后止。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及公证方执一份。十一、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与本协议有效期相同。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神木县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偿还。 年,以第七条第1款执

须承担乙方所剩

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若发生破产或造成重大损失事故无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担 保 人:

租 出租方: 承租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内容:一、房屋租凭范围:甲方二、租凭价格: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年 月 日

协 议

(简称甲方)(简称乙方) 门市 。

( 平米)元(¥)。

三、租金支付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付租金,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元整。

四、租凭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五、甲方责任:甲方负责改门、改电路。六、乙方责任:水、电、采暖费用由乙方自负,具体收取办法按实际耗损收取,采暖费按租赁面积分摊出资。七、乙方不得损毁甲方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必须经常打扫所属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八、如有重大事件调整,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十五日内进行搬迁。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十、如税务部门征收房产租赁税时,由乙方负责交纳。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日。

年月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章)

2004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协议

甲方:王锦平 乙方:韩志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将神木县市政公司家属楼1-3-102房地基卖给乙方,四至界线:东至环西路西侧及二号楼院西侧,西至市

政公司院东侧,北至二号楼南边墙向南1.2米处,南至 市政公司院北,计 62.15 m。

二、合同款项及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议,每亩地价为25万元,计价款 23306元,款项在鉴定协议时,一次付清。

2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房 屋 出 租 协 议

出租方: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房屋租赁范围:甲方桃李春四楼。

二、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三、租赁期限:壹年:即从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至二00

五年十二月十日。

四、租金支付方式: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逾期不付每超一日,甲方将向乙方收取租金数额2‰的滞纳金。

五、其它费用:水、暖、电费用由乙方自负,采暖费按租赁面积摊取;电费由乙方负责安装电表,按实际耗损足额交付。

六、其它事宜: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管理,爱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坏酌情赔偿,若故意损坏则加倍赔偿;必须经常打扫所属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七、在租赁期内,如有性调整,房屋出售或者自行经营等原因,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进行搬迁。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甲方:法人代表 (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 (签章)

神木县西沟盛源焦化厂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内容: 吨。二、价格:每吨价格为人民币三、付款:四、质量要求:甲方必须保证煤质:

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

购 煤 协 议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选块煤供于乙方,每日 元。

甲方: 乙方:

甲方愿将规格(月)供

五、日期:本合同在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甲方: (签章)

乙方:神木县西沟盛源焦化厂 (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协议

出租方:神木县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房屋租赁范围:甲方为办公楼一层靠西两套(四间)门市,附带院内靠西两间休息房。

二、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商定,叁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

三、租凭期限:一年:即从二00三年九月二十日至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四、租金支付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年房租,逾

期不付每超一日,甲方将向乙方收取租金数额2‰的滞纳金,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转租。

五、其它费用:水、暖、电费用由乙方自负,水费每月40元;采暖费按租赁面积摊取;电费由乙方负责安装电表,每走十度加三度损耗,电费足额交付。

六、其它事宜: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管理,爱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坏酌情赔偿,若故意损坏则加倍赔偿;必须经常打扫所属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乙方提出在其所租范围进行装修,费用乙方负责,租赁期满后,乙方对其所装修实施不得进行搬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贰仟元(¥2000元)的房屋租赁押金,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能履行合同的所有事项,押金如数退还。

七、发生重大事件调整,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进行搬迁。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甲方:法人代表 (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 (签章)

神木县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三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畔小区第六排住宅楼。 2、工程地点:河畔村麟州南路东侧。

3、工程内容:住宅楼工程的设计图纸及甲、乙双方协商规定的施工内容。1土方工程、2基础工程、3主体工程(含散水)、4屋面工程、(屋面做保温洞)5装饰工程(包括内墙抹灰、外墙抹灰、

门面瓷砖、地下室外墙作防潮处理、(按神木小区要求统一装修)、6基础开挖后压路机碾压,地下室以院水平台上为1.6m,以下1.2 m,7楼地面工程(只做垫层)、8在每四间房前、后墙均增设构造柱,二层顶部周圈加圈梁、9甲方需变更不增加工程量的费用不变,如工程量增加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建设面积:每间3.5m×10. 5m×3层=110.25m2×实际间数(面积计算方法以3.5m×10.5m×3层=110.25m2为一间,挑檐、阳台及其它凸出部位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二、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工期。

三、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及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2、协调好施工单位与村内的关系,以保证顺利施工。 3、税务由甲方负责,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水、暖、电包工不包料。(顶棚所用穿线管由乙方负责) 四、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日

五、工程质量标准:优良(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验收)。

六、合同价款:每间为三层(地下室、一、二层)每间价款为 叁万伍仟元正(35000.00元).经济指标:317.5\\M2

七、工程款支付:

1、开工10日后,付工程款的20%。

2、地下室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款的15%。 3、一层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款的15%。 4、二层完工后,付工程款的15%。 5、屋面内外粉刷完工后付工程款的15%。 6、交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15%。 7、余款在保修期满后付清。 八、质量检验与验收

1、该工程为质检工程,检验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双方若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县质检站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砼工程中不得出现蜂窝、麻面、漏筋、漏震现象,标高及平整度不得超过10 mm,砼标号不得低于C20。(所有现浇砼达到清水模要求,水泥要求用青石水泥一种)。

4、砌砖工程的平整度和垂直度不得大于5mm。施工时浆标号基础不低于M10,±0.00以上不低于M7.5。施工时应严格按配合比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5、所有材料的进场均要经过甲方的认可符合设计标准后才能使用,钢材、水泥必需经质监站试拉试压合格后才能使用。钢筋绑扎好后要经甲方质监部门验收后方可进行砼施工。

6、乙方要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和业主的检查指导,甲方如果发现乙方工程用料及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十、违约

1、因乙方施工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分部工程不合格又没有返工时,扣除工程总造价的5%;

2、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由违约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推后一天扣乙方工程款200元;

4、乙方未按以上协议执行者,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协议,所做工程量计价方式以实际面积合同价80%结算。

十一、保修: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屋面防水工程为叁年,属于保修范围的内容和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鉴字后生效,完工后失效,未尽事宜可在施工过程中补充条款予以完善。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中铁建大门钛金字、伸缩门合同

发包人:中铁建神朔铁路运输部 (简称甲方) 承包人:神府建司第四工程处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建大门钛金字、伸缩门; 工程地点:神木北站;

工程内容:花岗岩引壁、钛金字旗杆、自动伸缩门。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该项工程为全包工程(包工、包料、包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许转包。

三、合同工期

开工工期:2003年5月2日 竣工日期:2003年5月12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叁万捌仟叁佰伍拾玖万整; 金额(小写)38359.00元;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5%,剩余款项为保修金,保修期一年,保修期满后甲方付给乙方剩余款项。

七、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即时在施工场地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

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与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八、工程材料的采购与供应工程材料由甲方选型,乙方组织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甲方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拒绝验收,由此而产生的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合同款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发 包法定代表人(签字)2003

人(公章):

5 月 1 日 2003 年 月 承 包 人(公章)年

5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日

轻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神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但不包料。 四、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承包价格:

七、质量等级: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按建筑规范施工。无条件接受甲方和建设、监理、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违

规作业。如因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款。

八、安全:乙方进场后,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条例、施工规范,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员的指挥,不得野蛮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甲方只按施工保险中的赔偿金,给予补偿,其它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并进行罚款处理。

九、工程进度及工期: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性,甲方提出加班加点,乙方不得找任何借口或理由拒绝加班,坚决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若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若不能按期完工,每推迟工期一天罚人币300元。若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奖人币300元。

十、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 十一、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乙方的住宿。

2、指挥检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材料等情况,及时供应材料。

3、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一套,施工中的测量放线工作。 4、负责基槽(坑)的开挖,土方外运。 (二)乙方职责

1、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时所必须完成的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项目负责人员和生产队长必须驻守工地,如有事外出,需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

3、乙方所雇人员必须三证(即婚育证、暂住证、外出劳务证)齐全,否则后果自负。乙方无条件接受项目部的管理制度,如出现

违规、违法行为,甲方严格按有关制度处理,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工程完工后失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加以完善。

十三、补充条例:

甲 方:神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甲方: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 为 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 。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 个月,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

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资金、津贴以及劳保福利和其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 一、享受 待遇;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 工资待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原桃李春大酒店一楼南侧两间门市、三楼靠南一间房间,租赁与乙方做经营使用,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 租期

租期为五年,即从2004年3月1日起至2008年3月1日止。 二、 租金

2004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每年平均租金为壹万捌仟贰佰元整(¥18200元整)。

三、 付款方式

每年的租金在当年3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 乙方的义务

(1)、合理使用,管理租赁物,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非经甲方

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2)、装修期间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及以其他变相手段(如转包、出卖、转让等)形成转租事实。

(4)、经营期间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失盗、火灾等。 (5)、负责屋内外配套设施的维修。 (6)、租赁期间的煤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供暖费按面积收取费用。

(8)、乙方负责处理因租赁费而产生的房租税费。 五、甲方的义务

(1)、协助乙方搞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的正常使用(专指房屋屋面的漏水及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期交纳租金,自愿承担拖欠租金20%的违约金。 (2)、租赁期内违反本协议四项(3)条之约定,自愿承担已交租金5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七、其他约定

(1)、乙方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装修可动设施归乙方所有,不可动设施在乙方中途自愿终止经营;甲方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后无偿归甲方所有,且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合同期内若出现性变动而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属自然终止情况,届时双方终止合同,互相不作任何补偿。

(3)、租赁期若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注:

甲方: 乙方:

承 包 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合同条例》一、工程名称: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宅楼车库、北院砼硬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工期。三、承包范围:依照所有工程泥工、木工、钢筋工、车库现有包括所有机械的修理及临用电等,

四、工期:从2003年5月23日至2003 元。

五、安全:乙方要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月 二00

甲方:乙方: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化、滨河路围墙工程。 临时房的搬迁在内,不产生任何杂工,施工现场清洁、干净。年日交工,共计 天,每延误一天罚款施工,如发生任何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

果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电工一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上岗证。

六、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为优良,验收标准以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核定为准,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要负责由此而引发的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价格:所有车库的泥工、木工、钢筋工、北院砼硬化工程,共计人币壹万叁仟陆佰元整(¥13600元),滨河路围墙,每延长米30元。

八、付款办法:按乙方所做工程的50%预借工资,交工验收后附5%的质保金外,一年内付清。

九、其它事项:

⑴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和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⑵乙方要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不准大材小用,否则要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⑶乙方做好成品、半成品的养护工作,施工中不准有隔夜砂浆,材料堆放整齐、卫生清洁、干净。

⑷开工前乙方一次性领取主要(含各种架材、模具)工具完工后交库时必须保持完整有效,损失、丢失照价赔偿。

⑸工地不得有偷盗破坏工具、设备等行为,如发现按价加倍赔偿。

⑹乙方必须将当天卸下的架材设备、扣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⑺乙方如中途不做,按所做工程量的50%结算。

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完

工后失效。

甲方:

乙方:

2003年 月 日

安全劳动合同

甲方:第二项目部瓦工组组长高和平 乙方:刘生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神木县人民路小区5#、6#别墅楼。 二、工程结构:砖混三层。 三、工程地点:人民路小区。

四、承包范围:神木县人民路小区5#、6#别墅楼垂直运输机械设备提升机的安装。

五、承包造价:伍佰元整(500元)。 六、设备安装要求:

1、严格按图纸说明书及规范操作,无条件接受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野蛮施工,严格按文明工地相关标准进

行操作。

2、乙方不得故意损坏机械设备,如发生机械设备损坏及丢失,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

1、 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 2、 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员的指挥,不得野蛮施工。

3、 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确保安全施工。

4、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发现一人每次罚款20元,二次50元,三次清理出场。 6、严禁卷扬机上下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八、工期:一天

九、结算方法:安装完毕运转正常,一次性付清。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完工后失效,双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未尽事宜,可在施工过程中补充条款予以完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神木县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宅楼。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工期、包安全。 三、承包范围

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涉及本工程所有铝合金制作安装。 四、安全

乙方要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发生任何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

材料购回后须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下料制作,严禁使用劣质材料,材料需有生产许可证及合格证,厚度1.1毫米以上,门窗安装完毕后,必须启闭平稳,轻松自如,扣合紧密,表面清理干净,垂直度、对角线误差不大于2毫米,所有购件要做防锈处理,不合格购件不得安装,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管理。

六、承包价格

按实际平米计算,铝合金窗每平米 元,(包括纱窗、玻璃)工程目标优良,如达不到优良,扣除造价的10%。

七、付款办法

窗框安装完毕后,付总造价的30%,全安装完后,付60%,余10%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保修期内如需维修,乙方无条件立即维修。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完工后失效,未尽事宜,可在施工过程中补充条款予以完善。

甲方: 乙方:

二00三年 月 日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神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乙 方 概 况

姓名 文化程度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相 片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现工作部门 职务(工种) 原身份 有何专长 现家庭住址 何时受过 何种奖惩 个 年月至年月 人 简 奖: 惩: 在何地何单位 任何职 证明人 历 年龄 民族 住址 职务 配偶 姓名 情况 单位 劳 动 合 同 内 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神木县神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 (以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该劳动合同为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合法依据。

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规规定,乙方应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甲方应鼓励和保护乙方的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先进,提倡乙方参加社会义务劳动。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个月。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任务

(一)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乙方被安排在公司及项目部工作。

(二)乙方必须根据岗位的要求,按时完成公司交给的本职任务和其它任务,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执行操作法,遵守设备、工艺和安全卫生的规程,遵守职业道德。作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提供学习条件,进行技能培训。施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乙方的劳动保护待遇。度或本企业规定施工期间的作息时间制度。勤制度执行。 企业发展,依据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再作调整。量,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

(四)乙方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术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劳动场地,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卫生设

(三)甲方应按国家和本企业(单位)的规定,向乙方提供

(四)甲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各种休息休假制

(五)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公司工作制度和考

四、劳动报酬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月工资标准 元(或年薪使用期初期工资月 元)以后随工作变动和

(二)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根据乙方的劳动数量和质

元或学徒期、(三)国家法律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加班工资视企业的实际情况并通过会议研究而决定发放与否。

(四)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本企业(单位)的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医疗、工伤、生育等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劳动、法规。

(二)乙方必须遵守本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等各项劳动规则和制度。

(三)乙方违犯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据有关纪律和规章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除名,辞退等。

六、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续延合同时,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终止前三十日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订合同。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辞退时,从决定之日起,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应提前15日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经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符合《劳动法》第三章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内容: (一)甲方应按期缴纳乙方的养老统筹金。

(二)学徒工和合同期一年以下者甲方不予缴纳养老统筹金。

(三)甲方在乙方每月工资中扣留 %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在公司必须按比例留足一年的应扣留金额;当年的保证金在次年的十二月底发放。当合同期满后,如不继续合作,保证金一次性退还乙方。

(四)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其扣留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违犯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犯《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和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而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收回乙方继续工作,补发基本工资,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除了按《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本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规定以外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除上述(一)、(二)项外,任何一方如有违犯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时,应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按规定在三十日内向本企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本着有利于生产(工作)的原则协商确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订立合同双方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及有关规定,一、工程概况: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三、承包内容:四、质量和技术需求:1、严格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2、材料进场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并同样品对照,

: 为确保工程质量、

GB50210

规范化、 2001

年 日室内装饰维修工程合同

例》进度、安全施工的标准化、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制定本合同。

(—)标准进行施工。

如有不合格的材料一律清场,不得使用于本工程。

3、在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因设计与安装的质量影响使用,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检查监督。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源。2、乙方责任:

1)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做教育记录。2)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行施工。

3)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正确安排配合内装饰的顺利施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自控能力。

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无论何种原因破坏,全由乙方负责。5)乙方进场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直到竣工验收为止。6)乙方负责安全帽、安全带、胸卡费等其它防护用品。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承包价款:

本次装修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附:预算书。

JGJ59

99)和技术交底进

(— 七、进度期限:

1、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日历天数 天。

2、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停电连续三天及三天以上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八、付款办法:

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后付到后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进行变更时,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施工。

十、违约与仲裁:

1、无论哪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时,均应为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或纠纷时应遵循协商、仲裁、起诉的程序解决。

十一、附则: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95%,剩余5%待一年保修期满应提前以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工程验收移交,结清全部款项后终止。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

企业自检自查报告

二00三年我公司以诚信为宗旨,不断开拓市场,发展壮大企业工作人员,在技术力量上有了较大的发展,我们的年平均职工总数为118人,有技术职称的人员24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艺美术师1人,设计师2人,建筑师2人,工程师12人,项目经理3人,培训上岗职工7人,生产电脑四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2台,供工程使用东风风行商务车一辆,皮卡一辆。各种施工工具102台,固定资产总值265万元,本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机械设备先进。

一年来先后承揽神府建设公司办公楼、桃李春酒店大楼、神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总造价叁佰捌拾陆万元,目前在神木县为实力较强的装修企业。通过自查,我公司可以年检,敬请主管部门通过为好。

神木县瑞行实业有限公司

甲方:神木县河津寺管委会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 月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进行管理。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每月付给乙方工资。不含任何补助。

三、遵守本寺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00四年二月八日

劳 动 用 工 合 同

为 工人,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一、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各岗位工作任务;

二、被录用的灶房厨师做到节约用料,卫生清洁,对当日采购的材料由 并在单据上签字验收。

三、灶房肉类分类存放,不可混放以免污染变质。

四、被录用的灶房厨师每星期晚上只能回家1-2次,时间必须要安排在星期2-3日内。

五、被录用的管理人员及时清扫当日房间院落的卫生工作,不能影响第二天的正常营业。

六、被录用的司机其它管理人员各负其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七、乙方因工作不认真积极或严重失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条: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 元,手机费工资表一次性发给。

第六条:工作时间:根据业务量做调整。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在签订劳动合同内,如被录用人出现有病和意外事故一切由被录用人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二、甲方对被录用人不享受福利待遇。 第: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神木县河津寺管委会 乙 方:

元,随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卖 房 契 约

甲方(卖主): 乙方(买主):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出资集体修建的位于滨河路西门南,

原市政公司家属楼壹号叁单元402二室一厅及地下室壹间,卖给本县居民杜芳忠永久性居住。面积以产权证为准,界线以土地使用证为准。

二、房屋附带设施大床壹支、小床壹支、电视柜壹个、沙

发、茶几各壹套、抽油烟机壹个、字台壹个、电脑桌壹台、窗帘叁付、有线电视设施及户,其余固定设施均不变更。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中间人说合,房屋设施共折价人民

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188000元整)。

四、付款方式为:签订契约时付叁万元,壹个月之内付至

壹拾伍万元,其余部分叁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同时甲方交给乙方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五、乙方如变更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所发生的一切费、

税均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提供相关证明的义务。

六、乙方应自觉遵守楼房领导小组的规章制度按时交纳各

种费用。

七、至签订合同之前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甲方负担,签

订后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唯恐口说无凭,立约为据,永不反悔,如有违约,由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本契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二00四年四月六日

合 同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路桥处

甲方承建国华锦界煤电工程施工道路工程,为了加快工程进度,甲方同意将该工程转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工程主要内容及单价: 1、开挖路槽土方: 5.50元/M

3

2、20cm石灰煤渣土垫层、25cm泥灰结碎石基层:43.00元

/M

2

二、乙方按以上施工内容及单价包工包料完成施工任务,工程数量按分段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计算。

三、付款方式:

乙方每段工程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下余20%,待下一段工程完成后付清。全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将工程款全部付清。

四、乙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以及业主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六、乙方第一段工程完成后经核算如方价偏低,经协商甲方不调价时,甲方按上述价进行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甲方负责工程测量、放线等协调工作,乙方配合。 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后作废。

甲 方: 代 表:

乙 方: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路桥处 代 表:

日期: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

出售房屋契约

卖方:梁建雄(下称甲方) 买方:武 刚(下称乙方)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投资集体修建的位于滨河路市政工程公司家属楼第一栋三单元三楼302号,二室一厅建筑面积为90.156平方米,地下室为8平方米的单元楼房,情愿卖给乙方。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中间人说合,甲方夫妇同意房屋地下室合价为伍万壹仟伍佰元整(¥51500.00元)以此价卖给乙方,永久性所有。

三、立约卧笔后,由乙方现付甲方人民币伍万壹仟伍佰元整(¥51500.00元)甲方当场交给乙方土地证件。

四、甲方没有办理产权证,由乙方自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更名及产权证的办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包括各项税费)。

五、乙方享有同甲方同等居住的待遇及公共设施的使用,如遇国家性优惠由乙方享受,口说无凭,立约为据,永不反悔。

六、此约一式二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房人)签名: 乙方:(买房人)签名: 中间人签名:

二000年二月二日立约

转 股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股东会决议,甲方自愿将原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股金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具体各条款如下:

一、转股后甲方无权干涉公司的一切事务,不再参加股东会。 二、转股后乙方将承担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三、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协议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甲 方: (签章)

乙 方: (签章)

二00四年 月 日

退 股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经二00四年二月五日公司全体股东会决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自利的原则,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乙方如愿退出原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入的全部股金,全部手续均已妥协。股东会决议同意乙方退股,退股后乙方即为自由人,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签章)

乙 方: (签章)

二00四年 月 日

联 营 协 议

甲方:延长油矿管理局定边石油钻采公司 乙方: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房地产业建设,甲、乙双方决定投资组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双方在平等互利、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的企业名称定为陕西省定边县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股份设臵与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现金叁佰伍拾(350)万元,占注册总资金的乙方出资壹佰伍拾(150)万元,占注册总资金的神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肆级企业资质评估折价130万元现金补齐。

三、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500万元。建设开发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开发公司通过信贷、拆借或融资等方式解决。

优势互补的基经营范70%30%,以原有

20万元,其余

;四、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名,甲方选派2名,乙方选派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甲方成员担任。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3名,甲方选派2名,乙方选派1名。监事会召集人由监事会中甲方成员担任。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1名,由甲方派员担任。 其他财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由公司按需聘用。

五、新企业所有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承建施工。 六、新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实行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承担民事责任。

七、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由双方依据《合同法》共同制定,共同修改。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合同单位:

甲方:延长油矿管理局定边石油钻采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自有产一套(原桃李春大酒店),上下四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欲将一楼靠北两间门市及厨房(约 m)租赁与乙方做经营使用,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租期

租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

租金每年为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元)。 三、付款方式

每年的租金于当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的义务

1、合理使用,管理租赁物,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2、装修期间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及以其他变相手段(如转包、出卖、转让等)形成转租事实。

4、经营期间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失盗、火灾等。 5、负责屋内外配套设施的维修。

2

6、租赁期间的煤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楼层的供暖按面积收取费用。

8、乙方负责处理因租赁费而产生的房租税费。 五、甲方的义务

协助乙方搞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的正常使用(专指房屋屋面的漏水及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期交纳租金,自愿承担拖欠租金20%的违约金。 2、租赁期内违反本协议四项(3)条之约定,自愿承担已交租金5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七、其他约定

1、乙方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装修可动设施归乙方所有,不可动设施在乙方中途自愿终止经营;甲方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后无偿归甲方所有,且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2、合同期内若出现性变动而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属自然终止情况,届时双方终止合同,互相不作任何补偿。

3、租赁期若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 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00四年 月 日

商住楼购销合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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