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架搭拆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赤峰市皇家帝苑二期3、4#楼工程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进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同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赤峰市皇家帝苑二期3、4#楼
二、工程地点:赤峰市临潢大道旁
三、建筑面积:约24000㎡
四、分包工程范围:
3、4#楼所有施工平安防护外架和建筑物室内四口五临边的平安防护栏杆及入口通道防护。包括作业防护用品平安帽、平安带和手边工具等均属承包范围。
五、分包工作内容:
1、3、4#楼悬挑外架的架体重复搭设与撤除,支撑架体悬挑杆件重复安装与撤除。
2、所有防护杆件的油漆涂刷,预埋钢环的制作和安装,卸料平台钢绳洞口的预埋及平台的安装与撤除。
3、各软、硬水平防护层的铺设、安装与撤除,垂直立网拴挂、维护与撤除。
4、室内预凿洞口的栏杆搭拆,竖向临边洞口的防护栏杆搭拆,楼梯间平安防护栏杆的搭拆。
5、所有塔吊、钢筋、木工等防护棚的搭设与撤除,出入建筑物平安通道的搭设与撤除。
6、场内材料上、下车,转运,堆砖。
7、外墙施工作业所需的脚手板上、下翻捣铺设。
以上各项工作均属承包单价内工作。
六、质量要求:
到达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文明施工工地验收标准,达不到该标准必须返工和整改。乙方必须建立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有足够的现场质量控制的管理人员,严格按质量“三检制〞原那么精心组织施工和验收。乙方对甲方发出的任何质量整改要求,必须及时组织实施,且应有整改后验收书面回复。
七、平安生产要求:
乙方建立相适应的平安保障体系,配备现场平安管理人员,组织有较高素质的工人队伍,遵
章守纪,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按照甲方的平安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作业和执行工程部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
八、责任与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平安帽,上架作业必须拴平安带。严禁穿拖鞋、酒后、赤膊上架作业。否那么处以经济制裁罚款,由乙方自行承当。且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2、严禁盗窃公共财务,凡盗窃工地现场扣件一个处30元/个罚款,钢管50元/米罚款,其他财物按本财物价值的20倍处以罚款。
3、乙方在甲方借用东西,应用后及时归还,假设有丧失、损坏、照价赔偿。
4、甲方在支付乙方进度款时,乙方应按实名造工资发放表,并每个民工亲笔签字盖印,经甲方审核。
乙方假设不能按时造工资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当。
九、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服从工程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购置统一的工作防护用品,作业人员进场乙方必须向工程部平安员上报人员造册名单和技术工人上岗证,以便加强管理。
2、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如清理工作不完善,甲方派他人清理,清理的人工费从乙方的工程款支付中双倍扣除。
3、班组不准打架、斗殴、、有问题向工程部反响,协商解决,否那么处1000—2000元/次罚款,后果承包人自行负责。
4、乙方班组,不准孕妇、童工、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老弱病残进入施工现场上班和住宿施工现场。不准孕妇带小孩进入,否那么罚款50—100元/人/天,后果承包商自负。
5、持上岗证,证件的办理,但凡公司和甲方要求办理的工人操作证件,乙方必须配合办理,上交甲方,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十、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乙方应组织足够的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的高素质工人队伍,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自觉加班加点,同时必须保证节假日,农忙季节的劳动力正常施工,按照工程部的周方案安排组织实施。
十一、承包单价:
1、本工程外架搭拆人工费按总建筑面积 元/㎡包干。计时工资计算方式:技工80元/工日,普工60元/工日。〔以上各项含乙方的人工费、民工往返差旅费。劳保费。平安费、机具费及垫资期间的利息费等〕。
2、本合同单价,乙方进场零用钱自理。饭菜票由甲方提供,所欠饭菜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属乙方垫资施工,主体外架完成1至正6层,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完成工程主体外架至10层时,甲方支付乙方1至正6层的工程外架进度款50%,以此类推。乙方完成工程主体全部外架时,甲方支付乙方全部主体外架劳务合同人工费总价至60%,待甲方完本钱工程外装一半后撤除外架2/4时,甲方支付乙方劳务合同人工费总价至70%。外架全部撤除,甲方支付乙方劳务人工费至90%,待外架材料全部退场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余款。
十三、平安事故责任划分:
1、偶然性事件的轻伤事故,3000元以上由乙方自行负责。
2、偶然性事件的重伤事故,30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由甲乙双方各承当50%。
3、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伤亡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0元以内,由乙方承当80%,甲方承当20%。
4、由于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5、意外伤亡事故,损失在50000元以上,由甲方承当90%,乙方承当10%。
十四、其他约定:
1、由于甲方资金短时间〔3—5天〕不能及时支付乙方人工费,乙方不得随意停工,只能友好协商解决,否那么将对乙方采取1000元/天罚款。
2、本工程属乙方自行垫资施工,在垫资期间,如乙方垫资资金缺乏,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乙方自行承当。
3、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所属任何工人因拖欠民工工资到主管部门上访,造成相关部门对甲方的罚款,经济费用由乙方承当,但凡在本工作内容违章操作,有关部门的处分,由乙方负责。
4、合同履行中,如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工期及质量,或乙方自动退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按每平方10元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待甲方处理完工人工资后,甲方与乙方的总结算按合同价款的80%结算。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内蒙古平源建工集团 乙方:
皇家帝苑二期3#、4#楼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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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