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核算探讨
来源:华佗养生网
制度解读l Policy I nterpretation 所得税会计核算探讨 常熟理工学院 李艳平 目前,我国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该方 法以资产负债观为基础。创新点是从资产负债表角度出发,提出了 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并且当税率或计算基础变动时,按照预期税率 对递延资产或负债进行调整。其优点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更符合资 产定义,会计信息相关性较强,更符合决策有用观。针对这种方法 的应用很多文献资料及相关学者总结了详细的核算程序,包括:确 期间已经税前扣除的累计金额。这里的“已经”,是指按税法规定过 去和现在已扣除的金额。扣除后的余额代表按税法规定,就涉及的 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仍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如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某一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是指其成本扣 除按照税法规定已在以前期间税前扣除的累计折旧额或累计摊销 额后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一般等于账面价值,但从费用中提 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确定暂时性 差异,并用未来可税前列支金额分别确定资产、负债导致的是可抵 取形成的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有可能不一致。负债的计税 基础=账面价值一按税法规定未来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注意这里 的“未来”,是指按税法规定现在不能在账面价值中扣除,等“未 来”也就是实际发生时才可扣除。如按照会计规定确认的某些预计 负债。 二、暂时性差异 扣暂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额或转同额;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额;确定当 期所得税费用。然而,由于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提出了许 多新的理念和概念,致使所得税会计核算的方法也发生了一定程 度的变化。其中对核算程序中几个关键问题的正确理解是进行所 得税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之一。本文拟将对上述程序中几个关键 问题进行具体探讨。 一所得税会计对暂时性差异的定义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 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 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取消了旧准则中时间性差异 、计税基础 税法与会计目标的不一致性导致了所得税会计的出现。会计 核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操作,而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税时却是以税 法的相关规定为基准。由此使得会计上确认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 值与税法确定的不同。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应按照会计准则中 对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进 行再调整。一般而言,资产在初始取得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相 等,只是在后续的处理中由于会计和税法很多规定不一致导致两 和永久性差异,仅提到暂时性差异。这是因为,一方面暂时性差异 比时间性差异范围更广,即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 暂时性差异还包括一些不属于时间性差异的内容。如企业并购中 的折价或溢价成本;资产被重估并调整了账面金额等;另一方面, 永久性差异从资产负债表角度考虑,不会产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 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即不形成暂时l生差异,对企业在未来期间 计税没有影响,不产生递延所得税。笔者认为,虽然准则中未提到 者存在一定的差异。资产的计税基础=取得成本一按税法规定以前 永久性差异,但在教学或实务中必须正视这类差异的存在,并且要 乙公司在A国缴纳所得税30万元(200 x 15%)。根据收益分配方案 乙公司从其税后利润170万元中按股权比重分给甲公司股息85万 元,甲公司就该股息在A国被扣缴预提所得税8.5万元(85 x 10%)。 甲公司可抵免所得税额=直接抵免税额+间接抵免税额=8.5+ 30 x 85÷170=23.5万元 得税额仅涉及直接抵免税额;而非居民企业的其他境外收益不属 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不需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 [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1C790001) 阶段性研究成果] 甲公司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85÷(1—15%)X 25%=25万元 由于甲公司在A国的可抵免所得税额小于该国的抵免限额,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2007]6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51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142 号)。 所以该项股息收益的境外所得税实际抵免税额为23.5万元 因此,甲公司从乙公司取得的股息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后实际 应纳所得税额=85÷(1—15%)X 25%一23.5=1.5万元 (二)非居民企业获取的境外投资收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 规定,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 就其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投资收益属于我国 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我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其在 来源地直接缴纳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可以按照规定的标 [4]财政部:《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5号)。 [5]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2olo o (编辑余俊娟) 准进行抵免,具体计算方法与居民企业相同,只是其可抵免境外所 财佘通讯.综合2012年第2期{上 制度解读l Policy Interpretation 将其和暂时f生差异分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计入其中。常 一(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说明:公式中的 见的永久性差异:国债利息收入、“三新”技术费用、捐赠、工资调 整、超过税法规定扣除范围的业务招待费、工资和其他不能在税前 扣除的各种开支等。 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不包含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交易的所 得税影响)。账务处理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增 加)”、“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 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例】某公司2007年利润总额为2400万元,该公司适用所得税 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与所得税核算相关的情况:20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 项固定资产,成本1200万元,使用年限10年,净残值为0,会计按双 暂时l生差异按照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包括:资产 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不包括特 殊项目);形成可抵扣暂时胜差异的包括: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 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不包括特殊项目)。应纳税暂 倍余额法计提折旧,税法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其他规定与 时性差异是指将来产生应纳税金额的差异,表示将来要多交税,现 在应少交税。将来要交税,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确认相 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现在少交税就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将来产生可抵扣的暂时I生差异,表示将来 少交税,现在应多交税。将来少交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 期,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形成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现在多交 税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上。另需注意特殊问题。(1)可能影 响所得税会计核算的资产或负债。税法与会计准则相比,在下列会 计事项(不限于)有不同的规定,有可能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不同;无形资 产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的不同;自创无形资产摊销成本的不同;资 产计提减值损失的不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等 相关项目的确认和计量的不同;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不 同;预提费用所形成的非实现负债的不同;某些预收、应付款等,在 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上产生的不同。(2)特殊项目:未作为资 产、负债确认的项目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筹建期间发生的费 用;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I生差异应确认为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企业在 计算确定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后,应当按照 所得税准则规定的原则确认与应纳税暂时『生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和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都是时点指标而不是时期指标。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负债,不仅反映当期发生额而且是一个累计额。对已确 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其计量依据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余额=该时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时的税率;“递延所得税负 债”的余额=该时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X当时的税率。当期末余额 大于期初余额时,为新增额,当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时,为转回 额。同时应注意,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两账户的余额 应为扣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商誉以及营业外收入后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 四、所得税相关账务处理 企业除应设置“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这 两个科目外,另需增加资产类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类科 目“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一)纳税调 整事项(这里的纳税调整事项主要包括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 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所得税费用: 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会计相同;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600万元,公允价值 为1200万元;向关联方捐赠现金400万元;违反环保规定罚款200万 元;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6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处理过 程如下: 2007年应交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2400+120+400(捐赠)一600+200(罚款) +60=2580万元 应交所得税=2580 X 25%=64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60(存货跌价准备)+120(折旧差异)=180× 25%=4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交易性金融资产升值差额)×25%=150 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645+150—45=75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 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 递延所得税资产意味着企业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其应支付的 部分,因而可用于抵减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预计在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那么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也应减记其账面价值。对此,美国财务会计 准则规定,企业应设置“备抵计价”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 “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减项列示。我国有的学者认为应把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明 细科目。笔者认为,也可和其他资产一样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 减值直接计入损益类科目“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为借记“资产 减值损失”,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参考文献: [1]会计准则研究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操作指南》, 东北财经出版社2007年版。 [2]贾守华:《财务会计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东北财经出版社2009年 版。 [4]赵冰枫:《简谈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 处理的影响》,《中国总会计9 ̄)2011年第1期。 (编辑余俊娟) 财佘通孔・综合2012年第2期I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