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家公务员制度》习题—简答题
1、简述我国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程序。 答:(1)提出免职建议。 (2)审核免职事由。 (3)集体讨论决定。 (4)履行免职手续。
2、简述我国公务员降职的程序。 答:(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意见;
(2)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拟降职人的意见;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4)按照规定办理降职手续 3、简述公务员奖励的种类。
答: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4、简述在惩戒原则中,参与公务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应当提出回避申请的情形。
答: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5、简述公务员纪律和义务的关系。
答:公务员纪律与公务员义务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约束公务员行为的规则体系。义务相对于权利 而言,它从正面要求公务员应当怎么做;纪律是惩戒条件,相对于奖励条件而言,它从反面要求公务员不应当怎么做。惩戒的具体依据是纪律规范而非义务规范,故纪律规
范一般较义务规范规定得更为详细一些。
6、简述公务员惩戒权限的设置原则。 答:惩戒权限的设置坚持三项原则, (1)惩戒权与任免权保持一致; (2)惩戒权与监督权保持一致; (3)惩戒权与干部管理权保持一致。 7、简述公务员培训的作用。
答:(1)公务员培训是培养公务员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 (2)公务员培训是提高公务员科学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重要措施。 (3)公务员培训是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途径。 8、简述公务员交流的意义。
答:(1)有利于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 (2)有利于实现人职匹配; (3)有利于防止行为发生; (4)有利于满足公务员个人需求。 9、简述公务员工资的构成。 答:(1)基本工资。 (2)津贴。 (3)补贴。 (4)奖金。
10、简述确定公务员工资的基本原则。
答:(1)按劳分配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
资历等因素;体现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2)正常增资原则: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
(3)平衡比较原则:公务员工资水平与企业单位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保持平衡。
(4)法律保障原则:公务员工资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 11、简述公务员福利与保险的区别。
答:(1)适用的对象不同。公务员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包括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五类人;福利则普遍适用于所有的公务员。
(2)功能发挥不同。公务员保险是用来满足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的生活必需, 而公务员福利则是用于改善和提高公务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3)发放形式不同。公务员保险和公务员工资一样,其发放形式都是货币,而公务员福利则不同,其发放形式可以表现为实物、货币或某种待遇。
12、试述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内容。
答:公务员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伤残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
(1)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公务员的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公务员因患病暂时丧失劳动力时,从国家或所在单位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主要由患病期间医疗
待遇和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两部分组成。
(3)公务员的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女性公务员在怀孕和分娩时所给予一定的照顾和物质帮助的制度。
(4)公务员伤残保险制度,是指公务员因公或者非因公伤残,以及因病致残后,国家给予医治和物质保障制度。
(5)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和法规,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国家公务员因遭受本人所不能控制的失业风险而中断收入时,在一定时期内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3、简述建立公务员辞退制度的意义。 答:(1)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保证公务员队伍充满活力; (3)建立高效廉洁的有效措施。 14、简述公务员制度对辞职有何规定?
答:①辞职概念。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任免机关的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职务关系。依法辞职也是公务员权利。
②辞职的条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密岗位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正在接受审查的。
15、简述我国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的类型。 答:(1)因公辞去领导职务; (2)自愿辞去领导职务; (3)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4)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16、简述相比公民申诉,公务员申诉所具有的特点。
答:申诉者是机关公务员;申诉事由指向的是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申诉对象是在行政上有隶属 关系或者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受理申诉的机关是由公务员法确定的。
17、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公开、平等原则的涵义。 答:(1)公开既是法规、的公开,也是行政行为的公开。 (2)平等是指符合条件的公民在报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方面的平等权利,在考核、培训、奖惩、职务升降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18、简述公务员享有的权利。
答:(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19、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有哪些? 答:(1)专业技术类职位; (2)行政执法类职位;
(3)综合管理类职位; (4)审判检察类职位
20、简述行政执法类职位的特点。
答:(1)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析权,不具有研究和制定法律、法规、的职责。
(2)现场强制性。依据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
21、简述职位设置的最终要求。
答:职位设置的最终要求,一是明确各个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 任;二是确定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
22、简述我国公中责令离开考场的情形有哪些? 答:责令离开考场的情形有: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拒绝、妨碍工作 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其他扰乱考试 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23、简述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4、简述笔试的优点。
答:一是经济性,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点进行考试;
二是客观性,主考人与应试者不直接接触,评卷有客观尺度; 三是广博性,一张试卷可以出多学科的不同类型的题目。 25、简述我国公中取消当次科目成绩的情形有哪些? 答:取消当次科目成绩的情形有: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 仍不改正的;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 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 续答题的;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26、简述我国公中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答: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情形有: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 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27、公务员考核的方法有哪些? 答:(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28、简述公务员职务任免的作用。
答:(1)合理选拔使用公务员的重要制度保障。 (2)实现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化的重要措施。 (3)明确公务员岗位职责的重要途径。 29、简述委任制的任职程序。
答:一是用人单位或上级提出拟任职人选; 二是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
三是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任职; 四是对决定任职者颁发任职通知和任命书。
30、简述我国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情形。
答:根据规定,我国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情形如下: (1)自然免职。 (2)退休免职。 (3)考核免职。 (4)问责免职。 (5)违法违纪免职。
31、简述公务员公开遴选中发布的公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答: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开遴选方案,制定公告,面向社会公
开发布。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公开遴选机关、职位、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 公开遴选范围、程序、方式和相关比例要求;
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其他相关事项。
32、简述公务员的竞争上岗适应的范围。
答:根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的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遴选任用、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常委会、、政协、纪委、、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从职务层次看,竞争上岗适用于司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进行。涉及重要机密和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33、简述公务员竞争上岗程序包括的主要步骤。
答:公务员竞争上岗程序包括制定方案、报名审查、笔试面试、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六个主要步骤。
34、简述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回避制度中,实施公务员回避应当遵循的四项原则。
答: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回避制度中,实施公务员回避应当遵循配套、依法回避、内外监督和自我约束四项原则。
35、简述公务员奖励的含义及其特征。
答:(1)公务员奖励是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表现
突出,有显著工作成绩和贡献, 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所给予的精神或物质的鼓励。
(2)公务员奖励的特征:
①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授奖主体)就是公务员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即拥有受奖权限的机关;
②公务员奖励的对象(受奖对象)就是公务员个人或者公务员集体;
③公务员奖励必须依法进行,即公务员奖励的条件、种类、方式、权限等都由法律法规规定,奖励主体必须按照这些规定实施奖励,不能随意改变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些内容。
36、简述在我国,根据公务员培训费的含义,其开支范围包括的七个方面。 在我国,根据公务员培训费的含义,其开支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答:(1)师资费。 (2)住宿费。 (3)伙食费。 (4)培训场地费。 (5)培训资料费。 (6)交通费。 (7)其他费用。
37、试述任职回避的基本内容。
答:(1)任职回避的含义: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
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
(2)任职回避的主要对象: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
(3)任职回避的例外情况:《公务员法》规定:“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38、简述我国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对公务员的管理具有的重要意义。
答:在我国,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务员的管理具有如下重要意义:
(1)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需求。 (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3)有利于吸纳高素质人才。
39、简述新中国成立以来,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经历的三次大的改革。
答:新中国成立以来,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经历了三次大的改革。1956 年的工资制度改革, 改变了供给制与工资制并存的状况,在国家行政机关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1985 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将职务等级工资制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1993 年在公务员制度框架下的工资制度改革,将结构工资制改为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职级工资制。
40、简述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的作用。
答: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2)有利于增加公务员队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有利于建立廉洁高效的。
41、简述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趋势中应着重努力的三个方面。
答:(1)逐步降低工资收入中福利的比重,将一部分福利性补贴纳入工资标准,尽可能实现公务员收入的货币化。
(2)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可能地交由社会去办福利,提高福利制度的社会化、商品化程度,促进中国第三产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3)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使公务员的福利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42、简述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的几个方面。 答:(1)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2)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尽快恢复劳动能力,保证了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3)使公务员亲身感受到职业的优越性,并感受工作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43、简述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的内容。
答: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伤残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
44、简述我国公务员辞退制度中辞退与开除的不同点。 答:一是性质不同。二是原因不同。三是法律后果不同。 45、简述公务员保险制度改革趋势。
答:(1)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营机制。
(2)建立健全公务员保险制度。 (3)完善工伤制度。
46、简述公务员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1)公务员保险制度不健全。 (2)公务员保险管理不规范。 (3)公务员保险资金监管不严格。 47、简述我国建立公务员辞职制度的意义。
答:(1)退休制度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新老交替的正常化,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2)退休制度是赋予公务员老有所养权利的真正体现,也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监督。
(3)退休制度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克服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重要形式。
(4)退休制度有利于廉政勤政建设。 48、简述我国公务员辞退制度的特点。 答:(1)机关法定权力。 (2)基于法定事实。
(3)遵守法定程序。 (4)法定辞退待遇。
49、简述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况。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50、简述我国公务员辞退制度中法定辞退程序主要的四个步骤。我国公务员法定辞退程序主要由以下四个步骤构成:
答:(1)建议。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重点陈述辞退的事实和理由。报任免机关。
(2)审核。任免机关收到公务员所在单位的辞退建议材料后,由其人事部门负责审核。
(3)审批。任免机关根据其人事部门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准予辞退的决定。
(4)归档。《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被辞退公务员的档案。
51、简述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提前退休的条件。 答: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 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条件有三条:
(1)工作年限满 30 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 20 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52、简述我国公务员退休程序中应当退休程序的主要步骤。 答:我国公务员退休程序中应当退休的程序主要由以下三个步骤构成:一是由任免机关对所属单位符合应当退休条件的公务员进行统计核查,并提前向公务员所在单位下发退休通知;二是由公务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单位审核,上报任免机关批准; 三是确定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办理相关退休手续,颁发退休证书。
53、简述建立健全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的意义。
答:(1)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2)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有利于保障机关公务员管理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54、简述我国公务员申诉制度中的申诉原则包括哪些原则? 答:我国公务员申诉制度中的申诉原则是申诉制度设计和运行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包括合法、公正 、公平、及时原则,二级申诉原则,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原则,以及回避原则。
55、简述在我国公务员申诉制度中,公务员的申诉、再申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答:在我国公务员申诉制度中,公务员的申诉、再申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是受到人事处理的公务员本人或其近亲属; (2)申诉、再申诉事项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受理范围; (3)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4)属于受理机关管辖; (5)申诉材料齐备。
56、简述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中申诉人、控告人的义务与责任。
答:(1)实事求是。 (2)合理诉求。 (3)遵守程序。
57、简述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中被认定处理错误或侵权的机关的法律责任。
答:在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受理机关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或者认定公务员合法权益受 到侵犯的,原处理机关或者侵权机关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及时撤销或纠正错误的人事 处理决定;及时终止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公务员经济损失的,应当负经济赔偿 责任;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