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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旅游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模式研究-最新教育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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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旅游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模式探讨

目前,我国高职旅游教化存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设置的高职旅游院校,另一种是各类高职院校下设的旅游管理专业。但无论哪种教化形式,为加强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育,学校在进行课程设置的过程中须要加强实践教学,不仅仅满意于验证理论教学的成果,更注意学生综合素养的发展、专业技能的培育和实践、创新实力的提高,从而为将来的职业发展供应坚实的基础。 一、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现状

旅游管理实践教学的开展离不开旅游企业的支持,目前,各高职院校旅游专业在办学过程中都纷纷与企业联合,实行校企合作,借助企业的资源开展实践教学。

现在大多高职学校的旅游专业在开展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常见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校内实训在详细操作的时候主要又通过两种形式进行,一是在教室内,老师通过分析一些从网络上、教学资料上搜集的案例,以案例分析和互动探讨的教学形式进行实践教学,加强对学生发觉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力的培育,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使学生理解并驾驭所学理论学问。这种形式的实践教学,简单造成学生对课堂上老师所讲的学问理解了也驾驭了,但是不会详细的实操应用,或是从案例中了解的实操技能过于陈旧,无法满意实际工作的须要。另一种校内实训开展方式主要是,由老师领着学生或是在老师指导下,让学生自主的在校内的实训场所里进行实训。这种实践教学方式虽然对培育和提高学生的详

细实操实力效果较好,但大多学校受资金和实训场馆的,校内实训场所普遍规模较小,而且大多都缺乏详细真实的实训场景和器材,比如没有可供应服务的真实的旅游者、相关合作单位及办公所需的各种器材等,再加上大多老师实践阅历缺乏,仅仅是依照课本内容知道学生实训,这就简单造成实训效果不志向,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虽然知道详细工作的操作程序,但是操作不娴熟或是错误百出。校外实习主要就是学校负责联系旅游企业,支配学生进入企业定岗实习,企业和学校分别支配各自的职工作为学生的校外和校内指导老师。校内指导老师定期到企业探望学生,主要负责解决学生的思想和实习看法方面的问题,协助进行专业技能的指导。校外指导老师即企业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纪律的强化和工作技能的指导。这种实践教学活动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进行,对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效果较为明显。但是也存在有很多弊端,比如大多旅游企业对学生的管理比较松散,尤其是淡季干脆给学生放假,无法保证正常的实践教学支配的执行与落实。 二、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校企合作模式过于单一

我国的旅游高等院校校企合作多以旅游企业托付培训的合作模式为主,这种模式多出现于旅游职业院校。旅游企业依据自身的人才需求特点,与旅游高职院校签订人才培育协议,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育方案,学校依据企业的生产特点敏捷调整课程设置、企业选派部分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到学校讲授部分专业课程,也可以依据须要编写专业教材,学生可以在学校、旅游企业两个地点学校,定期到旅游企

业进行实训,毕业后干脆到用人单位就业。这种模式实现了旅游企业与高校的共赢,对保证了旅游企业的人才需求和学生的就业起到了主动的作用,但是这种模式不利于旅游人才的多样化发展,学生自主择业的要求没有得到满意。

(二)合作机制不健全,主体利益存在冲突

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一套规范校企合作的法律体系,所以造成旅游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行为缺乏法律上的保证,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就会导致合作终止,企业、校方、学生的权益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损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也没有制定出促进旅游校企合作的指导规范,这样就会进一步影响了旅游高职院校和企业参加校企合作的主动性,目前很多的旅游高校的校企合作主要是以学校向企业支配实习生、旅游企业为学生供应实习岗位和实习基地等低层次的合作方式,而在旅游学科建设、课程设计、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合作等缺乏长期的、多领域的高层次合作。

高职旅游院校的校企合作由于涉及的主体较多,各方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所以在合作中必不行少的发生摩擦,甚至造成合作终止、对簿公堂。目前利益冲突突出表现在学校与企业、学生与企业、学生与学校等几方面的冲突:学校进行校企合作的初衷是为了拓宽教学资源,促进学校的就业率,提升学校形象和增加发展的潜力,所以更加注意企业多教化学生而不是运用学生的劳动力,但是旅游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便想通过降低人工成原来获得较大收益;目前学生到旅游企业实训多数是没有补助的,或者是很少的补助,甚至还要先企业缴纳一部分学习费用,学生认为既然自己通过努力给企业创建了肯定

的经济效益,就要给自己肯定的金钱补偿,这与企业降低人工成本的初衷是相悖的,这是目前校企合作中发生纠纷最多的;由于合作过程中学校要对学生的学习效果、人身平安等负责,所以学校会对到企业学习的学生的生活各个方面进行管理,但是学生走出校内渴望得到更多的自由,不愿受到学校的制度约束,常常会发生校外管理的冲突,一旦校外学习的学生人身平安出现问题,学生与学校、企业就会相互指责,最终对簿公堂。

(三)老师队伍结构不合理

老师队伍的质量干脆确定了高职院校旅游教化的层次,师资结构是否合理将会影响到旅游教学的质量。由于专业的特点,从事旅游教化的人员,不仅须要相关的职业从业资格证书,会讲课,更要有从事一线旅游工作的经验,这样才能够“授人以渔”。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从事旅游教化的有实践阅历的老师占老师总数的一半以上,甚至全部都具有实践经验。在美国,很多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共同探讨旅游教化,在闻名的旅游管理学院任教的都是权威人士,不仅具有博士学位而且均在知名旅游企业有过很丰富的工作经验,他们通过细心设置的培训专案与教化资源整合,提高旅游教化的专业水平。但是我国从事旅游教化的人员中多数是高校毕业后就干脆到高职院校任教,缺乏在旅游企业的实际工作阅历,没有实践工作经验,就不能在教学过程中很生动的把旅游学问讲清晰,也就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这样就造成在学校学习的学生走入旅游企业实训还要重新学习有关学问,在校学习的内容没有太多意义,给校企合作顺当进行设置了障碍。 三、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从目前高职院校旅游专业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市场对旅游人才的须要动身考虑,校企双方在原有合作模式基础上可以进行局部创新,尝试实行工学交替的“3+1+1+1培育模式”。 “3+1+1+1模式”把旅游专业的短期见习、顶岗实习与就业相结合,学习与工作实践交替进行。其中,校内教学以理论课为主,辅以见习等实践性教学,校外实践以顶岗实习为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专业技能。

在这种模式下,学生的实习支配分为6个阶段,每一学期为一个阶段,三个学年六个学期共6个阶段。前三个阶段学生在校内学习,主要完成基础学问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和全国导游资格证的考试;第四学期到旅游企业进行企业实习;第五学期再返回学校进行理论学问的再学习,同时完成毕业设计和答辩;最终一学期再到旅游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及就业。这种合作模式充分考虑了旅游企业的经营特点,旅游淡季时支配学生在校内进行理论学问的学习,旅游旺季则支配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工学结合,不仅能够缓解旅游企业在旺季时对人才的需求压力,而且也能够使学生在企业得到最大限度的熬炼,将所学学问和专业技能运用到实践中,从而完成学生到员工的角色转换。

但是在这种校企合作模式下,学生的学习过程常常会被打断,因为其理论学习和企业实践是交替进行的,这样就可能会对学生的系统性学习产生影响;企业顶岗实习时,学校把学生完全交给企业,校企双方沟通有限,对学生的管理均不到位,使得校企合作办学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

综上所述,采纳开放式办学思路,最大程度上实现企业和学校的双向优化,互助双赢,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是高职旅游专业实践教学最佳的选择。但详细采纳何种合作模式仍需我们不断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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