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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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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文化

宗教既是一种特定形态的思想信仰,同时又是人类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包容丰富的文化内涵。

佛教、道教同中国传统文化关系极为密切。佛教在东汉时期作为外来文化传入中国后,逐步与中国原有的道教和儒家的文化互相接触、交流、碰撞、包容、吸收、融合,在哲学、文学、艺术、伦理等社会学领域,乃至医学、化学、天文学、生命科学等自然科学领域,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创造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社会历史价值。可以讲,中华民族如果离开了佛教和道教,就没有完整的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以至于离开了佛教和道教,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语言都会受到极大。同时佛教还是我国藏族、蒙古族、傣族等二十几个兄弟民族的主体文化,如果离开了佛教,也就没有这些众多兄弟民族本民族的历史文化。

阿拉伯半岛,原来是一个偏僻落后的地方。自从穆罕默德创立了教以后,阿拉伯人才有了自己的文化,阿拉伯人从此成为一个坚强的民族。《古兰经》既是教的经典,又是阿拉伯文化的典范,在阿拉伯语言文学史上占有一个最高的地位。凭着教文化,在百年之中,阿拉伯人从亚非欧三洲上把长期被罗马帝国和波斯帝国所奴役的人民了出来,创造了灿烂辉煌的阿拉伯文化,引起了欧洲各国的文艺复兴。在传播教经典的过程中,创造了阿拉伯文字学、文法学、修辞学、圣训学、教律学、法理学、教义学等,写出了许多记载穆罕默德的遗训,民间歌谣,传统故事和文学作品。由此可见,阿拉伯文化及语言文学,都是以教为中心、为渊源创造出来的。从这个意义说,没有教,没有《古兰经》,就没有阿拉伯文化,就没有一个坚强的阿拉伯民族。

教对欧美文化的形成产生了巨大影响,正如赵朴初居士指出的,离开了教文

化,也就没有欧洲文化和西方文明。

西方文化传统是在教文化中得以整合的,它上承希腊哲学,下启近、现代哲学,包含了古希腊理性主义传统、希伯莱宗教的精神、以及罗马人的法治观念。中世纪欧洲以教文化为主体,在哲学上,对信仰与理性、传统和自主、理智的统一性、灵魂的不朽性、上帝的存在和世界的永恒性、国家的自然律、逻辑和语言、德性和激情、形而上学的观念等进行深入探讨与整合,从而形成了西方的文化传统。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了解教文化,才能了解西方的文化传统和文化渊源。在这一文化背景下,经过中世纪数百年的、在无边无际的泥潭中彷徨之后,才逐渐出现了近代科学的萌芽。如果没有准科学时代的愚拙而执拗地反复进行蒸馏和沉淀,大概就不会悟出那些卓越的实验方法的奥秘,也就不能育成坚韧的科学精神。以教文化为背景,创造了近、现代西方世界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因此,教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有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

宗教是人类文化的重要渊源和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的产生和发展的确是与很多因素有关,如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精神因素等。但是宗教作为一种在历史上影响时间如此长、影响范围如此广泛、影响人数如此众多的社会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最基本的、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自从人类成为一种群体活动的生物,成为具有社会性的群体以来,宗教就是作为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的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而成为社会的必需。虽然,世界上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可能有不同的宗教,但是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是所有成功的宗教的共性。

宗教在适应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有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与此种信仰相

适应的宗教理论、教义教规,有严格的宗教仪式,有相对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有严密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所以宗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宗教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的各种思想文化,与政治、哲学、法律、文化包括文学、诗歌、建筑、艺术、绘画、雕塑、音乐、道德等意识形式相互渗透、相互包容,逐步形成属于自己的宗教文化,成为世界丰富文化的成份。

宗教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本来就与文化难解难分,因为人类创造宗教的过程是一种更为高级而复杂的精神文化过程,它与文化一样,给人类提供了一整套生活方式。所以,从广义上讲,宗教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文化史,宗教是社会文化现象,是社会的自我意识,是人的自我意识,是人的本质的外在的表现。宗教文化通过对哲学思想、伦理道德、法律、教育、生活习俗、文学艺术、音乐、建筑、绘画、雕塑、旅游、诗歌等方面进行渗透。

宗教神学把万物的起源归因于神,自然把政治的起源也归因于神,因而导致以宗教为政治的支柱,用精神现象说明政治现象的唯心主义,也必然把政治权力神圣化。马克思主义否定政治起源于神,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经济的集中表现和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政治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政治与宗教一样,在原始社会起源于该社会的经济基础,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几乎浑然一体,表现为宗教与政治高度结合的神权政治。在阶级社会,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宗教与意识形态的其它形式和上层建筑的其它部门日益分离,与政治的界限也日益明显,逐渐沦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这是因为,宗教既是观念性上层建筑,又是性上层建筑,既可作为思想观念去影响群众,又可作为社会组织去统辖群众,从而容易为社会政治斗争的各方利用。宗教成为政治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工具,表现在它往往被统治阶级利用作为巩固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

统治阶级利用宗教巩固自己的统治秩序,采取的主要形式有:把某一宗教定为全民性信仰的宗教,使其成为国教。国教在封建国家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资产阶级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逐渐被接受为现代政治的思想原则。宗教为统治阶级利用的另一形式是政教合一。政教合一是政权与宗教权合一的政治现象。在封建社会,各封建国家用国教作为统治思想,政教合一现象很普遍。资产阶级后,政教合一现象开始减少,但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中国地区就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统治阶级对宗教的利用是把宗教当作使下层阶级就范的统治手段,以巩固统治为目的。

从根本上来说,宗教文化是为人类的各种各样的需要服务的。人类的有些需要不因时代、地域、族群不同而异,有着共同的需要,要解决共同的问题,因而,作为人类创造物的宗教文化表现出普遍性的特征,如各种宗教文化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共性。同时,人类的有些需要则因时代、地域、族群不同而各异,要解决不同的问题,因而,作为人类创造物的宗教文化又表现出差异性的特征。正如斯大林所说“每一个民族无论大小,都有他自己的、只属于他而为其它民族所没有本质上的特点,即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即民族性。各种宗教文化是由不同的种群、不同的民族在不同时期所创造的,民族是宗教文化的载体,所以,宗教文化的民族性特征非常鲜明。正是由于宗教文化的普遍性与民族性的有机结合,才使宗教文化具有丰富的多样性和色彩斑斓的个性。

宗教文化的普遍性特征还可以是由于宗教文化在对外传播过程中因地域和族群的扩大而获得的。宗教文化不仅为创造者所享有,也通过学习、发展、传播等方式而为不同的氏族、部落或民族所享有。如果说原始宗教文化在服务方式上表现出更多的区域性范围、民族性特征的话,那么,后来的宗教文化则越来越多的超越了人种、民族、国家而通过学习、发展和传播为更多的人所共同拥有,为更多的民族共同服务了。但即使是这样,宗教文化的民族性特征仍然不可能泯除,宗教文化的普遍性和民族性仍然并行不悖。如汉传佛教文

化、藏传佛教文化、印度佛教文化,以及古代各地的宗教文化有普遍性特征,但又因民族不同而表现出差异性特点。

西方的宗教文化发展源远流长,但其大规模对西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开始于公元一世纪教兴起之时,取得重大发展于罗马帝国时期,中世纪得到发展的极致,而宗教改革政教分离之后其对世俗事务影响虽有明显下降但仍然具有占据重要地位。纵观西方宗教发展的千年历史,不难得出其鲜明的超世俗主义特征的结论。《圣经》中对天堂和地狱的描绘、灵魂和肉体的分离;奥古斯丁“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说法的提出;路德等宗教改革家“宗教只关注人的精神事务”的主张,都是这一论点的有力证明。

对比西方的宗教文化,中国则显然呈现出世俗主义的倾向。

儒家的经典文献中大量充斥着世俗主义的教导,如“未知生、焉知死”、“修身起家治国平天下”、“君子理想”等,都是强调个人在现世生活中的所作所为,而不形而上的对宇宙起源、生死等问题进行论述。儒教的世俗主义倾向亦为着名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经典着作之一《儒教与道教》早有论述。

道教在早期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自我境界的升华、个人厌世主义等特征,显然其教义与儒教相比要更接近于超世俗主义的标准。但在儒教在中国宗教文化中取得统治地位后,且在中国宗教服从世俗的下,道教亦不得不以世俗主义的精神对其自身进行修正。所以在随后的道教发展历史中,道教更多的演化成带有占卜算命谶纬性质的特点。

佛教自从东汉传入中土以来,在带有明显世俗主义特点的中国宗教文化下,亦很难让其超世俗主义的特点得到中土文化的认同。所以在中国的文化体系中,佛教文化一直受到儒家文化的抵制、而其所取得的某些成就也大多是建立在吸收儒家文化的基础之上。不难

看出,佛教的超世俗主义的特征在中国的宗教文化中的影响是有限的。

明朝末年西方教曾一度在中国传播,但因为教义与中国的儒家文化存在巨大差别,因此很难得到认同。而在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虽扩大了教在中国的广泛影响,但其成就仍然是在用儒家文化对教义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取得的。在洪秀全所设计的教义中,其超世俗性与西方教义相较仍有较大差距。当下中国,宣传的宗教观主流是无神论,所以世俗主义等关于宗教的概念亦无从谈起。

谈及西方宗教文化政教分离,不得提及《圣经》中耶稣之言“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正是这一圣言成为了历代宗教神学家、哲学家论述宗教分离最具权威性的论据。在西方的历史上,虽然罗马帝国曾经有政教合一的历史、英国亨利四世有政教合一的做法,但其存在的时期却很短暂。西方绝大多数时期内问题争论的核心始终是在政教分离的基础上教权和王权的权威孰高孰低。从圣奥古斯丁“两个城市”的提出到路德等宗教改革家“宗教只关乎人的精神事务”的主张再到美国中不设国教的规定,在千年间西方的主流始终是主张政教分离。现代西方社会,政教分离已经是最为普遍的做法。

与西方宗教文化相比,中国则迥然相异。

从学术思想上看,中国文化中明显缺乏论述政教关系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但却少有流派论述类似宗教观念的主张,大多数流派的思想论述的核心始终围绕在世俗秩序如何建立这一问题上。虽亦有不少类似西方宗教意义上的见解如邹衍之“阴阳说”,但在当时世俗权力纷纷进行王权争霸之时,亦无人问津关乎宇宙起源等超世俗问题。

从教派同世俗权力的相互关系来看,自秦开始建立统一的王朝开始,中国的学术思想明显呈现出依附世俗权力的特点。秦王朝兴法家、“焚书坑儒”是这一历史的开端,而当董仲舒依靠汉武帝使儒家取得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地位之后,儒教成为世俗权力的卑女的传统则一直蔓延千年。

所以即使中国学术思想有教权与王权分立的主张,但在中国千年王朝王权鼎盛的背景下亦很难有立足之地,而根据上述所述,中国的学术思想本身就缺乏政教关系论述之传统,所以中国两千多年呈现政教合一的历史趋势在所难免。

马坚《古兰经见解》

《中西方宗教文化》

《儒教与道教》

《宗教与政治》

《宗教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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