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被执行人一般是指失信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律规定失信执行人被高消费,不仅其为自己高消费,也其为其子女高消费,具体表现为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另外其子女在报考公务员或者军校时不能通过政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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