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可以流转。所转让的宅基地应当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转让人与受让人应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标准。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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