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对于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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