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己查明的案情定罪判刑,不受量刑建议的约束,当然,如果的建议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也会采纳。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人民审理刑事案件,应当保障量刑活动的相对性。
《最高人民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 人民的刑事裁判文书中应当说明量刑理由。量刑理由主要包括:
(一)已经查明的量刑事实及其对量刑的作用;
(二)是否采纳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中国人发表的量刑建议、意见的理由;
(三)人民量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