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佗养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探讨债务人逃债行为的形式和原因

探讨债务人逃债行为的形式和原因

来源:华佗养生网

法律分析:一、探讨债务人逃债行为的形式和原因

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4.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

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

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能有效实现,可以采取履行抗辩权、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等途径。

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

2、同时如果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的可能会构成犯罪。

3、在《民法典》中,在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时,债权人可以用撤销权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