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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附加税也免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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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专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专用。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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