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差属于特殊工作,目的是为了完成单位交给的工作任务,出差人员从跨出家门至回到家中,这期间的所有时间都不能自由支配,而实际是由单位来支配,因此“出差期间”可以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一种特殊情况。
一、受害人出差车祸死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亡:
(1)在出差地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2)在出差地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3)在出差地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的;
(4)在出差地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出差地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二、关于工伤还有哪些法律规定
1、员工受公司安排或经公司同意到外地出差,出差期间本身属于工作场所的延伸,即由原来单位的工作场所延伸为出差地工作。员工在出差地因为工作原因外出的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
2、员工在出差来回的交通工具上,或者在出差地见客户、去工作的来回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暴力袭击、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应当属于工伤。也就是说员工因为接受公司安排外出工作受到伤害,同时伤害非员工本人原因或意愿引起的,属于工伤。
3、员工在出差来回的交通工具上,或者在出差地见客户、去工作的来回路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这亦属于工伤。
4、员工在出差地非直接从事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伤害:如在宾馆休息期间受到伤害,在出差地自行游玩时受到伤害、与他人因为私事起争执发生伤害等。在这种情形下,员工因个人原因发生伤害,这不属于工作原因,不应认定为工伤。
三、去上班的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去上班的路上摔伤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上班途中因人行道上的阻碍物摔伤,既不是交通事故,且又是劳动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因此不属于工伤;
2、去上班的路上因为工作原因而摔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规定如下:
1、时间是从离开家门起算上班时间;如果规定一个星期工作时间为5天,那就是在这期间,离开家为上班,回到家为下班;
2、交通事故须非本人主要责任。
二、认定工伤的程序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综上所述,去上班路上摔伤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要根据是否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的摔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规定,要求职工必须离开家门才开始计算上班时间,并且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举证、作出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