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佗养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未遂敲诈勒索是否能被立案?

未遂敲诈勒索是否能被立案?

来源:华佗养生网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他人财物,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立案。行为人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对被害人施加威胁产生恐惧并导致财产损失,同时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机关应根据以上条件立案。

法律分析

能立案。

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恐吓、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敲诈勒索未遂是能立案的。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客观上,行为主体还应当满足特定的行为构造:对他人实施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主体或者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暴力或者胁迫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损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既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只要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不管敲诈勒索是既遂还是未遂,都满足了立案标准,机关应予立案。

结语

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他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即使被害人未交出财物或未产生恐惧情绪,也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只要满足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满足特定行为构造、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目的的条件,敲诈勒索罪无论既遂还是未遂,都应立案。机关应根据以上标准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