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捕后应当在拘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捕人的家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章,拘捕24小时内,机关应当通知被拘捕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捕证。 拘捕后,应当立即将被拘捕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捕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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