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的,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普通程序审理一般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