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缺乏合同订立的意思自治要件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因股权性质为国有产权,转让不符合相应“应当”规定被认定为无效。
三、因股权转让违反《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认定为无效。
四、因转让行为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而无效。
一、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效力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具备生效要件的阴合同,一般仍认定为有效。阳合同由于属于虚假的意思表示,而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从哪几个方面确定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1、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主体资格的,将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2、转让标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的股份或者股权必须依法转让。转让标的是法律禁止转让的,应当认定股权转让无效。例如,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三年内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
3、股票转让方式应符合法律规定。从股票转让方式、法律规定的转让程序和转让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
4、双方是否构成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三、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
从法律行为理论讲,无效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因欠缺法律规定的要件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预期效力的行为。在意思自治领域,无效法律行为无需确认或宣告即为无效。但在公法领域,由于行政行为公定力存在及相对人救济需要,的“确认”成为必要。据此可以看出,确认无效判决不同于行政确认行为中的确认,也不同于民事判决类型中的确认判决,也即对象不是法律关系,而是被诉的行政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