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向起诉离婚。但是是否会判决离婚,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也会判决离婚的。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是否会判离取决于:
1、一般情况下,没有足够证据,无法证明感情完全破裂,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一般司法实践过程中,原告方初次提出离婚,多数情形下判决不准离婚;
2、如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应准予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决离婚的理由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的法定理由如下: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被告又不同意离婚的,一般不会判离。
第二次起诉离婚,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婚姻编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