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查封、扣押时,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抚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执行查封、扣押时,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抚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能够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有关涉案财物,但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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