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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户口注销后单位手续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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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2、分局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3、所需材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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