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责任公司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XXXX有限责任公司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公司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公司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卷扬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经营管理部。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1、警戒保卫。由物资后勤部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治安与交通秩序。
2、抢险救灾。由经营管理部牵头,发电运行部、物资后勤部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由物资后勤部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4、后勤保障。由事故发生部门牵头,负责提供抢救所需物资、装备的调集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工作。由经营管理部牵头,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联系,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第 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 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部门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使用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特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五条 发电运行部和物资后勤部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六条 公司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做到: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个人立即向公司汇报,公司经营管理部按规定立即向县(区)质监局值班室、安监局、县消防队(119)报告。
(二)事故发生部门应在5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提交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统一负责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积极进行事故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当地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持治安秩序。因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录像和详细纪录,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和痕迹物证。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发生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
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地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对有毒有害介质的事故,要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救队与事故发生部门技术人员一起及时堵源,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3、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对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理,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XXXX有限责任公司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