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 ,男,生于 年 月 日,汉族,农民,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被告: 男,约 岁,汉族,农民,住址: ,电话: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要求被告立即归还所欠原告货款 元,及利息 元。
二、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在 年至 年间,在原告处购买农药,因人熟被告购买货物时说欠款,收入了就给原告及时归还,被告在清还部分货款后,下欠 元,被告出具了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归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原告现起诉到贵院,要求被告立即归还所欠原告的货款 元,及利息 元。
此致
大荔县人民!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