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佗养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食品标准与法规》模拟试题(二)

《食品标准与法规》模拟试题(二)

来源:华佗养生网


《食品标准与法规》模拟试题(二) 模拟试题(一)

一、填空(共20分,每题2分)

1、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需要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性做出评价和判定,其主要依据就是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标准化部门制定的食品( )。

2、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该活动主要包括的过程是标准的编制、标准的发布、标准实施等活动,这种活动称之为( )。

3、食品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对象是( )的食品相关产业链,目的是为了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的安全、保护自然环境、促进市场贸易、规范企业生产。

4、根据我国现行标? 准化法的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 ),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5、食品产品标准绝大多数是行业标准。农副产品标准如无公害食品类、绿色食品标准等为农业标准,标准代号为( ),水产品标准为水产品行业标准,标准代号为SC,食品加工产品标准按标准的管理部门不同又可分为轻工业行业标准,标准代号为QB、商业行业标准,标准代号为SB等。

6、( )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所在地的市和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方的食品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7、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

品、原料与成品产生(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 )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9、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 ),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需要索证的范围和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0、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 )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

1.标准与法规 2.标准化 3.“从农田到餐桌” 4.行业标准 5.NY 6.地方性食品法规

7.交叉污染 8.新建、扩建、改建 9.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10.接收病人进行治疗

二、选择(选项数量不定,共20分,每题2分)

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 )的提高为目的。

①企业效益; ②共同效益; ③监督效益; ④公众效益。

2、世界贸易组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规定:标准是经公认机构批准的、( )、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其加工或生产方法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业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①强制性的; ②非强制性的; ③普遍使用的; ④特殊性的。

3、标准从本质上属于技术规范范畴。标准同其他规范一样都是调整社会秩序的规范,但标准调整的重点是( )的关系,它规范人们的行为,其目的是要建立起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技术秩序。

① 人与自然规律; ② 人与人;

③ 食品相关的自然规律; 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 。

4、技术法规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强制性技术文件的总称,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 )以及其他强制性文件。

①消费者调查报告; ②法令;

③部门规章、条例、指令; ④国家法律。

5、( )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普遍使用,并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它规定了各种标准中最基本的共同的要求。

①产品标准; ②技术标准;

③通用基础标准; ④企业标准。

6、食品行政执法是指( )依法执行适用法律,实现国家食品管理的活动,是进行食品管理、适用食品法律法规的最主要的手段和途径。

①国家食品行政机关法人; ②国家食品行政机关;

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④食品行政执法人员。

7、食品卫生行政许可是一种( )

①行政确认行为;

②行政限权行为;

③行政赋权行为;

④行政裁决行为。

8、食品的变质,一般认为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 )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①细菌; ②致病菌; ③大肠杆菌。 ④寄生虫。

9、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

按照规定标出( )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①品名、产地、厂名;

②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

③主要功能;

④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

10、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进行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规定( )采样。生产经营者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①有偿; ②无偿; ③差价; ④询价;

答:

1.② 2.② 3.① 4.②③④ 5.③ 6.②③ 7.③ 8.② 9.①②④ 10.②

三、简答题(共40分,每题5分)

1、简述标准对贸易的双向作用参

答:

对市场贸易而言标准是把双刃剑,设计良好的标准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促进国际贸易、规范市场秩序,但同时人们也可以利用标准技术水平的差异设置国际贸易壁垒、保护本国市场和利益。由标准产生的国际贸易壁垒多是由于各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差异造成的,甚至可以认为是一种“客观”的壁垒。这种壁垒由于其制定初衷的合理性不能“打破”,而只能通过提高产品生产的技术水平、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改善产品的质量以达到标准的要求等方式予以“跨越”。标准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是明确的、具体的,一般都是量化的。因此,其对进人国际贸易的货物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显形的贸易壁垒。与之比较,技术法规的技术要求虽然明确,但通常是非量化的,有很大的演绎和延伸的余地。因此,其对进人国际贸易的货物的壁垒作用是隐性的。

2、简述技术法规的作用参

答:

(1)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防止欺诈

技术法规通过对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和防止欺诈。

(2)保证产品的质量

不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被拒绝入境或上市,从而迫使制造商生产出合格产品、销售商销售合格产品,保证了人境或上市产品的质量。

(3)推动技术进步

一个国家的技术法规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反映了该国的技术水平,反过来通过不断提高技术法规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也可以推动技术的进步。

(4)形成贸易壁垒或促进贸易

技术法规已成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一种重要形式,苛刻的、有针对性的技术法规常常被作为合理合法的贸易保护的手段加以使用。相互不一致、不协调的技术法规会增加生产和贸易的成本从而对贸易产生阻碍作用,过于严格的技术法规对国际贸易有很强的壁垒作用。相反,协调一致的技术法规会极大地拓宽市场,促进和便利生产和贸易。

3、如何理解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动态发展性?参

答:

动态发展性是指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等都只是现实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又随着现实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而变化。如我国的食品标准由原来的单纯质量和卫生标准,扩展到涉及农产品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与认证等的标准化体系。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发展是其产生(调查、研究、形成草案、批准发布)、实施(宣传、普及、监督、咨询)、反馈与更新(信息反馈、评估评价、重新制修订)的三阶段螺旋式上过程。每一个新标准法规的产生都标志着某一领域或某项活动的经验和成果被规范化,制定标准与法规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总结和积累人类社会实践经验和科学技术成果的过程;标准与法规的实施过程,实际上就是推广和普及已被规范化的实践经验和科学技术成果的过程;标准与法规的更新则是以新经验和成果取代旧验和成果,是社会经济、自然与社会科

学技术的深化、提高过程。人类社会是一个永不止息的活动,标准与法规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变化发展过程。由于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市场的变化以及需求方的要求发生变化,使原有的标准法规不能适用时,如果不依据环境的要求及时应变,标准与法规要么失效(自愿标准),要么会产生负效应(强制性标准与法规)。因此当出现这种要求时或者当已经预见到这种趋势时,必须立即组织标准与法规的修订或对标准系统进行调整,这就是标准与法规的动态发展性。我国食品标准中的修改、《食品卫生法》的不断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都说明了这一问题,因此我在学习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时候应该学会采取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不断追踪其前后变化来看待和理解相关的食品标准与法规。

4、食品标准从多方面规定了食品的技术要求和品质要求,是食品安全的保证。其作用体现在那些方面?参

答:

(1)保证食品安全。食品是与人类安全、卫生、健康密切相关的特殊产品,而衡量食品合格与否的手段就是食品标准。食品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食品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通过规定食品的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检测方法、保质期等一系列内容,使符合标准的食品具有安全性。

(2)国家管理食品行业的依据。食品行业目前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极大作用,是国家的支柱产业。国家在对此行业进行管理,离不开食品标准。国家职能部门要对食品行业进行质量抽查,质量抽查就是以相关的食品标准为依据,通过检测、数据分析,再结合各种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加强行业管理。

(3)食品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食品标准是食品企业搞好产品质量的前提和保证,甚

至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要以标准为准,通过检测各项指标,确保产品最终能够达到合格。企业管理离不开标准,食品标准是检测食品是否合格的依据,实施食品安全的保障。

5、简述食品行政执法主体的分类? 参

答:

根据执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食品行政执法主体可以分为职权性执法主体和授权性执法主体两种。

职权性执法主体是指根据和行政组织法的规定,在机关依法成立时就拥有相应行政职权并同时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也就是说,职权性执法主体资格的获得,是依据和有关的组织法,是国家设立的专门履行行政职能的国家行政组织,是以完成一定的国家行政职能为设立要素的,因此和有关组织法对其行政职权与职责的规定有一定的原则性和概括性。职权性执法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各级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的派出机关。

授权性执法主体是指根据和行政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也就是说,授权性执法资格的获得,是依据和行政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其职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是专项的、单一的、具体的,必须按照授权规范所规定的职权标准去行使。

6、简述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哪几种?参

答:

(1)警告并限期改进;

(2)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3)责令追回并销毁违法食品;

(4)责令停业改进;

(5)没收违法所得;

(6)罚款;

(7)吊销卫生许可证。 各项行政处罚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

7、简答:食品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参

答:

食品卫生行政强制措施按照不同的对象,可以分为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和对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按照不同的性质,可以分为行政处置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置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如强制隔离;行政强制执行是在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义务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如强行查封。

8、名词解释: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的概念。参

答:

“变质”一般认为变质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

“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见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四、论述题(共计20分,每题10分)

1、论标准的特点与功能参

答:

(1)标准的特点

①非强制性

《TBT协定》明确规定了标准的非强制性的特性,非强制性也是标准区别于技术法规的一个重要特点。标准虽是一种规范,它本身并不具有强制力,即使所谓的强制标准,其强制性质也是法律授予的,如果没有法律支持,它是无法强制执行的。因为标准中不规定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不规定不行使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与其他规范立法程序完全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对标准是否强制性的问题,目前学术界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如上所述,强制性标准本身还是标准,只不过在特定情况下,由于法律法规的引用而

赋予其强制性属性。

另一种认为强制性标准符合《TBT协定》中关于技术法规的定义,因此它是技术法规的一种形式,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因此一些列入技术性法规的标准是强制性的,我国的标准化管理部门就是基于这种认识将新拟定的强制性标准作为技术法规向WTO秘书处通报。

②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目的不同

多数国家的标准是经国家授权的民间机构制定的,即使由机构颁发的标准,它也不是像法律、法规那样由象征国家的权力机构审议批准,而是由各方利益的代表审议,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此,标准是通过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平等协商达到的,是协调的产物,不存在一方强加于另一方的问题,更不具有代表国家意志的属性,它更多的是以科学合理的规定,为人们提供一种适当的选择。

③应用的广泛性和通用性

标准的应用非常广泛,影响面大,涉及各种行业和领域。食品标准中除了大量的产品标准以外,还有生产方法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术语标准、包装标准、标志或标签标准、卫生安全标准以及制定标准的标准

④标准对贸易的双向作用

对市场贸易而言标准是把双刃剑,设计良好的标准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促进国际贸易、规范市场秩序,但同时人们也可以利用标准技术水平的差异设置国际贸易

壁垒、保护本国市场和利益。由标准产生的国际贸易壁垒多是由于各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差异造成的,甚至可以认为是一种“客观”的壁垒。这种壁垒由于其制定初衷的合理性不能“打破”,而只能通过提高产品生产的技术水平、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改善产品的质量以达到标准的要求等方式予以“跨越”。标准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是明确的、具体的,一般都是量化的。因此,其对进人国际贸易的货物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显形的贸易壁垒。与之比较,技术法规的技术要求虽然明确,但通常是非量化的,有很大的演绎和延伸的余地。因此,其对进人国际贸易的货物的壁垒作用是隐性的。

⑤标准的制定出于合理目标

除去恶意的,针对特定国家、特定产品而制定的歧视性标准外,一般而言,标准的制定是出于保证产品质量、保护人类(或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等合理目标。

(2)标准的功能

①获得最佳秩序

标准是以科学性和先进性为基础的,制定标准的过程,就是将科学技术成果与实践积累的先进经验结合起来,经过分析、比较、选择并加以综合,这是一个归纳和提炼的优化过程。由于其为最佳秩序,才使人们无须任何强制力而自愿遵守。

②实现规模生产

标准的制定减少了产品种类,使得产品品种呈系列化,促进了专业化生产,实现了产

品生产的规模经济,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③保证产品质量

技术标准不仅对产品性能做出具体要求,而且还对产品的卫生安全、规格、检验方法及包装和储运条件等做出明确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依据标准进行检验,产品的质量就能得到可靠的保障。

标准还是生产需求的正确反映,只有将消费者的需求转化为标准中的质量特性,再通过执行标准将质量特性转化为产品的固有特性,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④促进技术创新

一项科研成果,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开始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应用,一旦纳人标准,则能迅速得以推广和应用。目前,国际上很重视通过标准来大力推进先进技术。

⑤确保产品的兼容性

许多种食品是由主料和多种辅料经加工制成,而这些主料与辅料一般又是由不同的生产商生产 的,标准确保了产品与主料、辅料的兼容与匹配,使消费者能享用更多的可用产品。

⑥减少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对于产品的属性和质量,消费者所掌握的信息远远少于生产者,由此产生了信息不对

称,这使消费者在交易前了解和判断产品的质量变得十分困难。但是借助于标准,可以表示出产品所满足的最低要求,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产品的质量,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⑦降低生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现代工业的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尽管人们已经认识到良好环境对提高生存质量和保证可持续发展极其重要,各国也纷纷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环境相关问题的监管力度,但实践证明标准是降低生产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有效手段之一。

2、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参

答:

本条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食品卫生管理的规定。

所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状况是保证全社会的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最重要的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和检验,以保证向社会提供卫生的、高质量的食品。同时,企业加强内部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食品卫生管理,本条规定三个方面的要求: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企业内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一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保证其所生产经营食品达到卫生标准的基本前提,科学的、合理的食品卫生制度得到经常性地、严格地执行,才能使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树立良好的食品卫生意识,才能使一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卫生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工作程序、有适当的奖惩措施,才能与卫生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搞好本企业的食品卫生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由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负有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或者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可以要求制定或者改进。一般来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可以对本企业食品卫生负责人员、内部管理机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法的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卫生检验、奖惩等方面的内容作出规定。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规模大小、生产经营特点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做到企业的食品卫生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建立相应的食品卫生管理、检验机构,以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和检验。企业内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企业内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对本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3.对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管理、检验或者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出厂前或者销售前进行必要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是保证食品卫生的关键。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并保证各个生产环节的食

品卫生。食品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在销售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有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实施检验的标准是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以食品卫生标准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才能出厂或者销售。鼓励企业采用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不能在未作检验的情况下在食品上或者包装内放置“合格证”,敷衍了事,欺骗消费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