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语的语义指向分析
[摘 要]本文采取依次引入“指”、“项”、“联”三个概念的方法逐步分析阐明定语的语义指向问题,考察了定语的专指(单指)、兼指和多指的情况,对于句法关系和语义关系不一致的地方采取对比法进行分析,并探讨了不同情况下的句法条件。
[关键词]定语 语义指向 语义联项
语义指向指的是某一结构成分在语义上与哪个结构成分发生联系。名词语义指向是指一个词指向它的对象的能力和属性,收到动作的对象称为“语义指向的对象”。现代汉语的语义指向研究集中在补语、状语尤其是副词的语义指向上,本文专门讨论定语的语义指向问题。
语言一旦形成话语或文字便成为词语的一维的线性组合,其结构和层次随即固定下来。但是客观世界丰富多彩,言语表达存在性的特点,因此一个句法结构内部总是同时并存着显性语法关系和隐性语法关系,难免会出现句法关系和语义关系相背离的情况。在分析定语的语义指向时,我们需要注意显性语法关系和隐性语法关系不一致的情况,这对我们正确理解句意有重要作用。
本文依次引入“指”、“项”、“联”三个概念逐步分析阐明定语的语义指向情况。
一、 指:“指”表示定语语义联系所指的方向
1.一般来说,定语的语义多指向其后的中心语。如:
(1)那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乘务员真下车来了。(《哦,香雪》)
(2)床上正坐着两个皮肤晒得焦黑、头上暴着青筋的老家人。(《一地鸡毛》)
例(1)中的“白白净净”指向主语中心语“乘务员”,例(2)中的“皮肤晒得焦黑、头上暴着青筋”指向宾语中心语“老家人”。两句中的定语皆为修饰性成分,例句可转化为主谓结构:a.乘务员白白净净。b.老家人皮肤晒得焦黑、头上暴着青筋。
定语指向中心语存在着复杂性,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的结构关系多种多样。如:
① 领属的关系:(3)老铁匠的瘦脸上焕发出夺目的光彩。(《透明的红萝卜》)
②限定性质或描述内容的关系:(4)远处传来打鼓的声音。
“老铁匠的瘦脸”中定语和中心语之间是领属的关系,例(4)“打鼓”限定“声音”的性质,这两句都无法移位变换结构(*代表句子不成立):
a. * 瘦脸老铁匠。b. * 声音打鼓。
③对象关系:(5)明治维新的领导者们认为要使国家富强,必须增进一般民众的知识。(《人才学概论》)
“增进”具有使动意味,“一般民众”既是动作“增进”所关涉的对象,也是“知识”所关涉的主体,表示一般民众被动的增进知识。
④主谓关系:(6)他们诬蔑教育中出现的新生事物。(《红旗》)
“教育中出现”描述“新生事物”的发生情况,“新生事物”是施事,“出现”是动作,“教育中”是处所短语。“出现”逆指(如果一个句法成分和别的成分的语义指向方式不是按照自然逻辑顺序形成的,我们便把这种语义指向关系称为逆指)“新生事物”,还原成自然的语义指向顺序,即为“新生事物在教育中出现”。
⑤动宾关系:(7)孟轲主张实行仁政、王道;反对当时新兴地主阶级推行的法制和耕战。(《中国高等教育史》)
与例(6)比较,例(7)中的“推行的法制和耕战”同为动词充当定语的结构,不同的是“推行”顺指“法制”,前指施事“新兴地主阶级”,后指受事“法制和耕战”。例(7)可以转换为:新兴地主阶级推行法制和耕战。
2.定语指向句子的主语。如:
(8)他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9) 他度过了一个混乱的夜晚。
(10) 今天他总算吃了顿饱饭。 (11) 今天他总算吃了顿好饭。
例(8)中的定语“愉快”指向表示人的主语“他”,而不指向其后的中心语“夜晚”,语义关系为:他度过了夜晚,他愉快。例(10)中的“饱”指向“他”而不指向“饭”。语义关系为:他吃了顿饭,他饱了。我们把例(8)例(10)分别与例(9)例(11)做比较,例(9)和例(11)的显性语法关系和隐性语法关系是一致的,例(9)的“混乱”语义上后指“夜晚”,结构上属于偏正结构。同样,例(11)的“好”语义上后指“饭”,是偏正结构。
一般的,当“愉快”“饱”等只能形容人的词语作定语时,中心语又是表示事物的词语,定语便指向表示主体人的主语。
3 .定语指向句子的谓语动词。如:
(12)我看了两个小时的电视。
“两个小时”指向动作“看”而不是中心语“电视”,源于“看电视”是一个有过程可以无限持续的动作,定语表示动作持续的时间。数量结构充当定语时,在语义上可以指向谓语动词,表示动作持续的时间或发生的次数。
(13)别打他的主意。
定语“他”是谓语“打”的与事,句子可转变为“别对他打主意”,“他”指向谓语动词“打”。若还原成与显性语法关系一致,则可以把定语移位添加介词成为状语。这类句子把谓语动词关涉的对象放在定语的位置上,导致定语的逆指。
4.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定语(相应的称为A1、A2……),那么可能存在A1在语义上指向A2的情况。如:
(14)阿尔卑斯山的居民和平原上的居民的生活条件总是不同的。
例(14)中的“居民”作为A2在语义上指向中心语“生活条件”,而A1“阿尔卑斯山”在语义上指向A2“居民”。
5.定语指向某一行为。如:
(15)我打了十块钱的的(的士)。
句中定语“十块钱”指向“打的”这一动作,表示“打的”这一行为所消耗的金钱,具体说就是坐的士花了十块钱。
二、项:“项”指能跟定语在语义上发生联系的数项
前面所举例句的定语均为专指和单指,与定语发生语义联系的只有一项。现在我们来考察兼指(一个指向成分同时可以指向多个被指成分,从而同时构成多个语义指向结构体的指向方式,叫做语义兼指。兼指与专指相对。)和多指(一个指向成分可能跟多个被指成分组成语义指向结构体的指向模式叫做语义多指。多指与单指相对)。
1.兼指。有的定语可以同时指向多个被指成分。
⑴兼指主语和中心语。如:
(16) 对牛弹琴本来是对外行人讲内行话,有讥讽对方任什么都不懂的意思。(《现代汉语词汇》)
例句可拆分为:对牛弹琴本来是对外行人讲内行话,讥讽对方任什么都不懂;对牛弹琴有这个意思。“讥讽对方任什么都不懂”兼指主语“对牛弹琴”和中心语“意思”,表示“对牛弹琴”所具有的意义和“意思”所代表的内容。这类句子的中心语往往为“意思”、“情况”、“希望”等可以复指定语的词语。
⑵兼指主语和谓语动词。如:
(17)蹦蹦跳跳的他走在回家的路上。
例句中的“蹦蹦跳跳”兼指主语“他”和“走”,意为他蹦蹦跳跳,他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是“蹦蹦跳跳”这个动作的施事,而“蹦蹦跳跳”具体描绘了“走”这个动作的情态,是对“走”的补充。
⑶兼指谓语动词和中心语。如:
(18)他吃着香喷喷的烧饼。
例句的定语可以移位成为状语:他香喷喷地吃着烧饼,不难看出,“香喷喷”在语义上兼指中心语“烧饼”和谓语动词“吃”。
⑷兼指主语和另一定语(多个定语并存的情况),如:
(19)我握住了这并不熟识的人的手。(《我在霞村的时候》)
例句中的“不熟识”兼指主语“我”和第二个定语“人”,意为我不熟识(这)人,“不熟识”作为谓语动词在语义上同时指向施事主语“我”和受事宾语“人”。
2.多指。有的定语可能与多个被指成分组成语义指向结构体。多指往往会造成句子的歧义。我们引进“联”的概念来消除歧义,联指语义联项,是某些被指成分同时关联的语义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