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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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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作业, 按照《XX 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 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 公示时间。 每天下午放学前, 学校教导处逐一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学校官网网位置进行公示, 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 公示位置。 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在学校官网位置, 学生每日及节假日的家庭作业应在教师下班前更新完毕。

三、 公示作业内容。 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 包括具体的年级(班)、 学科、 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 页码。

四、 公示作业用时。 三年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 30 分钟, 四年级学生不超过 45 分钟, 五六年级不超过 60分钟。

五、 优化作业设计。 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 把握好重点和难点, 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 要体现出层次性, 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 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 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 提倡布置探究性、 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六、 学校要每月 开展一次作业教学研究活动, 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 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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