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作业, 按照《XX 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 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 公示时间。 每天下午放学前, 学校教导处逐一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学校官网网位置进行公示, 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 公示位置。 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在学校官网位置, 学生每日及节假日的家庭作业应在教师下班前更新完毕。
三、 公示作业内容。 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 包括具体的年级(班)、 学科、 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 页码。
四、 公示作业用时。 三年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 30 分钟, 四年级学生不超过 45 分钟, 五六年级不超过 60分钟。
五、 优化作业设计。 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 把握好重点和难点, 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 要体现出层次性, 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 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 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 提倡布置探究性、 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六、 学校要每月 开展一次作业教学研究活动, 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 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