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个人承诺书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 保证单 位职工生命安全和机关办公正常秩序, 制定制度如下:
一、 办公规范
1.所有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 人与人之间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2.如有工作沟通, 应采取电话、 视频、 微信群、 QQ 群等无接触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3.减少纸质材料、 报刊杂志传递, 提倡无纸化办公。 传递 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 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4.办公区内不随意走动, 不得串岗聊天。
5.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 确有到访或会客需要的, 接 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在门外进行沟通, 如有紧急工作 交流,必须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进入, 指定位置为一层党建 会议室。
6.每日对办公桌椅、 电脑设备、 打印复印设备、 座机电话 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7.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 每日 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 3次, 每次不少于 20 分钟。
8.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的, 第一时间 汇报, 并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 返岗上班。
9.增强家庭防控意识, 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 各类群体性活动。
10.午休期间禁止外出。
11.全体人员 应正确佩戴口 罩, 废弃口 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
12.疫情防控期间, 停用打卡机, 做纸质考勤, 月底报告办公室。
二、 出行规范
1.严把办公区域入口关, 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 出 访,做好进出车辆和工作人员询问、 登记工作。
2.进入车辆须停车接受检查, 来访人员必须经过主任同意 后
可进入, 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体温超过 37. 2℃的不得进入。
3.公车使用前, 使用人必须进行自身消毒, 使用后对车辆 进行消毒。 定期对车辆座椅、 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三、 用餐规范
1.餐前须洗手, 排队、 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 禁止交谈。
2.分时段错时, 取餐后回到办公室分散用餐, 避免扎堆就餐。
3.食用肉类和蛋类须充分煮熟, 避免生食。 处理生食和熟食的餐具用品严格分开、 严混用。
四、 后勤规范
1.严格落实采购食品安全, 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为避免 不必要的接触, 一周采购一次, 采购前向办公室报备。
2.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 避开密集人群, 与人 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以上为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最新规范要求, 为切实保障身体 健康, 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 有违反, 将给予相应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2
按照市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的要求, 为有序推进我单位职工返岗上班, 特制定制度如 下:
1、 感冒发烧或身体不适人员, 接触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 从外地返回未超过 14 天人员, 一律不允许上班, 自行在家或到指定医院隔离查看。
2、 从外地返回未有感冒发烧、 身体不适人员, 应提前和疫情防控小组联系, 经同意后方可上班。
3、 从外地返回间隔超过 14 天未有感冒发烧、 身体不适人员, 上班后应立即汇报, 经研究同意后方可上班。
4、 上班必须在门口处检查体温、 做好登记再打卡上班(自觉排队, 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
5、 无特殊情况, 尽量避免或减少外出次数。 外出回单位时, 应重新检查体温、 做好登记。
6、 每日上午 09: 00 及下午 18: 00 由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在 岗人数、 外出和有无发烧感冒或者身体不适人员, 测量温度并记录。
7、 上班期间, 在人员聚集或者人员多的地方应佩戴口罩。如有发烧感冒或者身体不适人员应自觉汇报(部门负责人应密 切关注及时汇报) , 疫情防控小组根据情况采取暂时隔离, 或 安排到医院发烧门诊就医。
8、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特殊情况的, 传达室应请示疫情小组同意, 经测体温正常、 登记后到指定位置办理业务。
9、 单位备有充足的防控物资, 体温探测仪, 每人每天三个口罩, 每间宿舍一瓶酒精和一瓶消毒水, 消毒洗手液, 上下班 途中应佩戴口罩, 尽量避免和陌生人接触; 物资由办公室专门 发放。
10、 门口进出执行出入测温、 登记和消毒管理; 大家自觉 将测好的体温如实填写到表格上; 进入单位酒精消毒; 将使用 后的口罩折叠好自觉扔到指定的垃圾桶。
11、 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对外地 返回人员, 要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处置。
12、 每人分餐配菜, 自觉打好饭菜回到自己宿舍就餐, 不 集中用餐。
13、 每天在报名系统填写自己的情况, 监控人员的情况, 员工健康状况等。
以上制度, 请各科室认真遵守, 如拒不执行, 将按相关要 求严肃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个人承诺书
鉴于目 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 本人向单位做出如下保 证和承诺, 直至本次疫情解除:
1、 自疫情发生以来, 本人并非涉“鄂” 人员, 未接触新型冠状病毒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 不存在瞒报和漏报情形, 具备返岗条件。
2、 配合单位测量体温、 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 每天报备同居住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
3、 不参加集会、 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尤其是相对封闭、 空气流动差的场所。 若出现发热、 咳嗽、 胸闷、 乏力、 恶心呕吐、 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 立即向单位报告并前往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4、 遵守并执行相关决定和命令, 做到不造谣、 不信谣、 不 传谣。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保证的, 触犯了有关法律规定的, 愿 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