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中办发〔2016〕 13 号) 和《XX 、 省关于印发〈XX 省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X 办发〔2016〕 60 号) 精神,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 公开透明的现代预决算制度, 深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按照党、 的决策部署以及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的有关规定, 围绕全面深化财税改革、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 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强化社会监督, 促进依法理财, 转变职能, 规范行为, 推动相关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预决算公开遵循依法合规、 真实有效、 积极稳妥、 权责分明、 分级负责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态度, 确保预决算公开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2. 坚持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 除涉密信息外, 不得少公开、 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 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完整, 并保持长期公开。
3. 坚持预决算公开工作效用的最大化。 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为抓手, 通过预决算公开, 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促进财税落实, 促进财政管理规范, 促进效能提高。
二、 公开对象
除涉密信息以外, 预决算、 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预决算、 财税制度等信息全部依法公开。
三、 公开主体及职责
(一) 县财政局职责
一是在县政务办的指导下, 组织开展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 及时制定我县预决算公开的规定并按规定公开我县预决算信息, 并按要求上传到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二是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指导和督促全县各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 并按规定做好社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是向县政务办和市财政局按时报告我县预决算公开情况。
(二) 各乡 镇、 各单位职责
一是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是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并按要求上传到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 三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责任, 加强与县政务办和县财政局的沟通合作, 相互配合, 共同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是按规定做好社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五是按时向县政务办和县财政局报告本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 并接受其检查和质询。
四、 公开时间
(一) 预决算
预决算应当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 20 日内向社会公开。 县财政局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
(二) 部门预决算
部门预决算应当在县财政局批复后 20 日内向社会公开。
五、 公开形式
经县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决算在批准后 20 日内由县财政局向社会公开, 各单位经县财政局批复的预决算也应当在批复后 20 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 公开以 XX 省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XX 网、 各单位门户 网站为主要平台, 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另外, 2017 年 3 月 , 我县已在县本级网站(XX 网) 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 预决算、 部门预决算的有关信息均须按照相关规定在预决算公开专栏上集中公开。
六、 公开内容
(一) 预决算
除涉密信息外, 我县须公开的预决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 公开各类财税制度,包括税收征管、 非税收入收缴、 性基金项目 、 财政专户等财政收入制度, 专项支出管理、 转移支付管理、 采购等财政支出制度, 会计、 国有资产等其他财政管理制度。 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 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综合财务报告。 全面公开我县“三公” 经费, 即公务接待、 因公出国(境)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 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二) 单位预决算
除涉密信息外, 预算单位要依法公开县财政局批复的单位预决算, 包括本单位及二层机构预决算收支情况、 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等。 对预决算收支数据增减变化、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除法定涉密信息外,各单位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一般公共预决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要公开本单位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决算。 “三公” 经费预决算要按总额及因公出国(境) 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等分项数额公开, 并对“三公” 经费预决算情况、 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解释说明。 各单位要依法公开采购项目 信息, 并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 公布本单位采购预算安排及执行的总体情况, 具体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执行。
七、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 加快推进
各乡 镇、 各单位要按照党、 、 省和 XX市的要求, 牢固树立预决算公开观念, 提高对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把推进预决算公开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公开进度。 预决算公开进展较快的, 要不断拓展内容和范围, 完善方式方法; 进展较慢的, 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
(二) 深化管理, 规范操作
进一步深化预决算管理改革, 完善预决算体系, 健全全口 径预决算管理。 不断细化预决算编制, 增强预决算编制的及时性、 准确性、 科学性。 县财政局要密切关注各单位预决算公开进展情况, 建立预决算公开核查机制, 对未按要求公开的, 及时督促整改。
(三) 加强检查, 严肃问责
县财政局要加大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对未按时公开的预决算单位, 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对不公开或未按规定对有关预决算事项进行公开或说明的单位, 县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