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一)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_____省城镇房产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于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月租金_____元,上达租_____月,共计人民币_____元。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住房,并且不予任何赔偿: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将房屋结构设施毁坏,按时价向甲方赔偿的。
三、乙方在承租期间所承担的费用: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等费用。
四、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元租房押金,防止各项费用超支。房屋承租期满,结算各种费用后,差额部分归还乙方。
五、乙方在租房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或终止本协议,如逾期不提出或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扣收保证金,有权向人民起诉或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二)
出租方(简称甲方):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的综合楼东南角三间房屋,出租给乙方开办储蓄所。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乙方租金每年在月日前一次性交清。
四、租赁期间房屋出租管理费、税费、清洁卫生费,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额用水服务,用电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水费由乙方承担(每月30元)。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乙方需维修时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的损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退租或甲方收回房屋时,乙方对房屋装修费或设备费,甲方不予承认。
八、如因市政改造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改变用途或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所有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为便于工作,甲方将提前一个月再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乙方不续签合同并缴纳租金,视作放弃。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处理。
十一、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持该出租房周边秩序,协调与友邻及有关方的关系。
十二、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