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拖欠工资的话,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出示自己已经支付过工资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办法出示这些证据,那么就可以认定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工资,也就是拖欠工资。
一、老板无需签订劳动合同就降低工资怎么办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打卡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尽量保存证据。
2.拖欠工资不给,怎么追讨?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进行维权:(一)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二)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国家规定工资最多能压多少时间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下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没签劳动合同离职了不给工资怎么办
首先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起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