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三、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老师应督促其先到相关医院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将病愈复课证明上报上级复核确认登记,上级准许后,方可回教室上课。
四、若上级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上级的结论为准,幼儿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上级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老师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六、学校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七、幼儿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感染,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对该学生及其家长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