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研被录取后做档案调取、选取导师、关注学校通知、查收录取通知书、办理助学贷款、看论文、旅游、社会实践这些事好。当考生知道考研被录取后,可以找些有兴趣的事情缓解紧绷的神经,但是沉浸在兴奋之余千万不能忘记相关事宜的办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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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最终录取名单确认后还需要做什么?
考研考生在经过初试、复试后,进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要经过招生单位全面审查其思想情况、公示、省级教育招生进行审核等程序后,才确认最终录取名单,即题目中所说的最后的正式录取名单。
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进行审核,省级教育招生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
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