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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应当具备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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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应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犯罪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3、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的行为。

一、中国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属结果犯,只有应检不检、延误出证、错误出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

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引起动植物,或者有引起动植物严重后果的;

严重影响国家的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的声誉等等。按照《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妨害动物检疫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妨害动物检疫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涉嫌造成国家规定的《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中所列的动物疫病传入的;或者造成国家规定的《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中所列的有害生物传入的等。

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五个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何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是指在国家、工商、税务、海关、检疫等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务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故意不移交,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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