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除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其他公证是可以委托他人处理的,所以房产买卖是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公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委托是双方自愿,委托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公正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