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符合退税条件的就可以退。以下条件可以退税: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
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可以退税。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不一致,可以退税。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税前扣除的;可以退税
5、年度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可以退税。
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可以退税。(比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在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可以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