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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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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不应根据自身的需求随意与劳动者订立所谓的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等。这样的做法并不能推卸用工责任,也不能规避用工风险。即使与劳动者签订非格式劳动合同,也应当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补签劳动合同能要到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偿双倍工资差额。即使后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至签订之日。

但是如果双方在补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法定期限内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则双方应该等同与自始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则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因此,劳动者如果要主张自己的双倍工资差额,切忌不可随意签订合同,应该谨慎斟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任何一个细节。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生效日期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3、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从劳动者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使是生效日期在前,而没有实际用工,则劳动关系也未建立。所以,以上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劳动者用工之日,

4、《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三、入职最迟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

2、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抛弃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

3、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证据等,用人单位将不承担法律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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