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的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等;行政责任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等;刑事责任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生产、销售假药的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有:一、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等;二、行政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等;三、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药店销售人员犯错,如何维权?
药店销售人员犯错,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维权:
1.向药店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销售记录、照片、视频等。监管部门会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2.寻求法律帮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得到合法指导。律师可以帮助制定合法的维权计划,并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
3.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提起诉讼。在起诉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销售记录、照片、视频、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会进行审理,并做出公正的判决。
在维权过程中,需要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律师汇报情况。同时,需要保持冷静,尊重法律,不要采取过激行动,以免加剧问题。
结语
生产、销售假药的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等;行政责任包括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等;刑事责任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二章 药品研制和注册 第二十五条 对申请注册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药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进行审评,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以及申请人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能力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药品注册证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对药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一并核准。
本法所称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六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应当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或者进口:
(一)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
(三)规定的其他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六十一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
疫苗、血液制品、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