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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量刑建议可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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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一定。理由: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是能改的。但是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的量刑建议,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改变。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因此给某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权力在人民,而不在人民。人民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公诉权,代表国家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讼诉,并给出定罪量刑建议,并不能决定最终的定罪量刑。人民是审判机关,人民经过庭审之后,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及相关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

1、在刑事诉讼中,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一定要按的量刑来判决。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在司法实践中,判决与检察机关的量刑出入不大。这是因为两家司法机关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对案件的考量也比较准确。

3、如果判决与的建议有较大的出入,可以行使司法监督权提起抗诉,但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由决定。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党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行使。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五)未经人民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即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统一行使。

(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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