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收费不合理,可向房管局投诉。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管部门应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门可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包括咨询费、评估费和经纪费等。民法典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中介费收取有规定,受托机构须与开发企业签订委托合同,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法律分析
一、中介收费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去房管局投诉。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被检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
二、房产中介收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中介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大体如下(在经济特区内标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如下标准的30%):
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繁结合标的额度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难度较大的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0.5%。
2.房屋价格评估费。此项费用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价格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收5%,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收2.5%,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收1.5%等等。3.房屋经纪费。这包括:
(1)房屋租赁收费。无论成交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标准,双方协商一次性计收。
(2)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总额的0.5-2.5%计收。
(3)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最高可按成交价的3%执行。
三、根据民法典中介合同收费是否合法
(一)中介合同收费合法的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除了《民法典》外,其他法律规范对中介费收取的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结语
中介收费不合理,可向房管局投诉。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管部门应通过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方式监督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查处。另外,中介收费的法律规定包括咨询费、价格评估费和房屋经纪费等。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中介合同收费是合法的,但受托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如果遇到问题,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进一步的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