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点以约定为准,不明确时货币在接受方所在地履行,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在义务方所在地履行。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出卖人应交给承运人交付买受人,在合同订立时应明确标的物交付地点。
法律分析
1.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情况下,给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 如果标的物需要运输,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4. 如果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如果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则应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