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分居一年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将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除非进行调解有效或者存在特定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否则应准予离婚。即使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向发起起诉离婚的,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请离婚诉讼的会准予离婚,所以起诉一次后未判离婚的,满足分居一年后再次向提出离婚诉讼,会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诉讼频率对强制离婚率的影响:一项相关性研究
根据最近进行的一项相关性研究,诉讼频率与强制离婚率之间存在显著的影响关系。研究数据表明,随着诉讼次数的增加,强制离婚的比例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这一发现引发了对于诉讼系统和婚姻稳定性之间的关系的深入思考。研究人员认为,诉讼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紧张关系加剧,进而增加了离婚的可能性。此外,诉讼的时间和精力消耗也可能对夫妻关系造成负面影响,进一步促使强制离婚的决定。这项研究为进一步探索和理解诉讼与离婚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经人民审理后,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此外,根据最近的相关性研究发现,诉讼频率与强制离婚率之间存在显著的影响关系。这一发现引发了对于诉讼系统和婚姻稳定性之间关系的深入思考。诉讼可能加剧夫妻之间的紧张关系,增加离婚的可能性。这项研究为进一步探索和理解诉讼与离婚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