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之内的证书遗失的,申请人申请补证时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声明证书遗失的报纸;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登记表。申办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提出补证申请的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机构领取新证;遗失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再补发职业资格证书,由发证机关出具持证证明。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