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民事案件,既不受以理立案,也不给予任何不受理的理由答复,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投诉。对于不受理的案件,必须出具裁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