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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新民法典关于安置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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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离婚时安置房的规定是: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获得的安置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如果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获得的安置房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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