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收到送达的诉讼状后,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答辩期内提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上级人民有权审理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批准。
下级人民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