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结果已出,员工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根据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