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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限内是否可以转让或者出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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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方在土地承包协议期限内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转租、转让承包的土地。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方通过转包、转让、抵押、出租、调换、变更用途等方式,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他人的,应当事先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转包其承包地。”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但是应当事先履行流转手续。”综上所述,承包方在土地承包协议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承包的土地。否则,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种观点: 一、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物权法》第126条第1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中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二、土地承包经营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承包人的权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二)承包人的义务(1)妥善使用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不仅要求承包人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盖房、建窑、建坟,不准进行掠夺性经营;而且还要求承包人根据土地的条件,合理使用,保存、改良土地,提高地力。(2)承包人应依承包合同规定的数额向集体组织交付承包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收益。综上所述,土地承包期限给出相关法律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很明确的。一般都是有合同的,一般都是以合同为主,建议大家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咨询相关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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