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核实“传票”的真实性:查询传票的真实性,可以直接拨打全国诉讼服务平台12368来核实!千万要注意的是,收到传票说要立即缴纳”相关费用”的,一定是骗子!千万不要相信!二、签收:不管怎样,都有方法将法律文书送达你的手上。所以要签收,积极应诉,防止消极应诉对己方不利。三、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签收传票后,一定要第一 时间亲自到发 出传票的去了解案情,以防在案件审理中被对方牵着走。四、咨询律师:倘若自己不是从事法律行业,最好在了解案情后聘请律师,由专业人士负责案件,会有更大的胜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 不影响人民审理。
第3种观点: 发传票的流程为,首先需要确定好开庭时间的,然后向原被告以及诉讼参与人直接送达传票;如果当事人不签收或者无确切地址的,可以选择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取公告送达的,在公告之日起算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一、送达传票的方式有:1、直接送达:由的审判人员和员或司法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2、委托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的送达方式,它只是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3、邮寄送达: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对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而完成送达的方式。5、转交送达:对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6、公告送达:又叫拟制送达。指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二、开庭的流程:1、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况不需回避。2、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证据(有时候法官为了节省时间,一般会用一句话带过,说被告已看过起诉内容,则此步可以省略)。除非原告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3、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4、法官分别询问原告和被告关于案件的证据,有什么观点和看法或反驳——这叫质证,还会询问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如果需要对证据进行进一步的鉴定“是否属实”的,此时应该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辩论。6、辩论完毕,法官会向双方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并能调解成功的,法官会出具调解书,双方签名之后生效;如果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则法官不再调解。当然,如果在开庭几天后,双方可以再调解,并能达成一致意愿的,可以告诉法官,按调解成功来解决,由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7、整个庭审过程,有员记录双方各自的发言。如果其中一方不愿调解,那么在各自发表完毕陈述后,员将庭审的记录打印出来,要求双方看过有没有跟在庭审过程发表的言语有出入,有的可以适当修改并在修该处签名。双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审笔录之后,庭审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